住她,康孟学很顺势地碰到了她的指。
平平倏然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手,眼中亮起警戒的红灯。“你干嘛?”
“没有呀!”说她是只小刺猬一点都不过分,瞧她那是什么动作、什么表情?好似他是大野狼,而她正是他急于生吞人腹的小红帽!
康孟学感到好气又好笑,他还不至于饥不择食,平平不合他的脾胃。
“我等一下再吃,再见!”平平想婉拒他,康孟学却不由分说硬拖她下楼。
“哎呀,放手啦!混蛋!”男人与女人还是有着先天的差异,康孟学稍加使力,平平也只能任他宰割了。
“吃早餐。”他气定神闲的下达指令。
呜…天理何在?纵使她是来康家作客的,可他这个主人也不能强迫她做她不愿意做的事啊!呜…她不要跟他同桌吃早餐啦!
“孟学少爷早,平老师早。”一下楼,如姨立刻笑咪咪地端来双份丰盛的餐点。“多吃些,不够再叫我。”
说完她又走了出去,留下康盂学与平平两人在餐厅相对无言。
“哑啦?”她不说话,康孟学倒是挺想念她的伶牙俐齿。
“关你屁事!”她直接的反击。
“哈哈!”康孟学笑出声音,比较习惯她带刺的模样。
平平和其他女人不同——习惯了她凶巴巴的态度后,康孟学想,他会喜欢她这个“好哥儿们”的,而且,他已经知道制住她的方法了,就是——脸皮厚一点,想的少一点。大多时候平平的尖锐只是一种吓阻作用罢了。
“你笑什么?”她气不过地扯他的头发,见他吃痛才满意地端起自己的早点开始用餐。
看着她大口大口咀嚼着面包,又大口大口喝下果汁,康孟学突然觉得看她吃东西的样子,好像那个东西是人间美味,好吃得不得了,间接地也促进了他的食欲。
气氛祥和的一顿早餐,在康孟学被小小的惩罚过后,这两个不打不相识的人终于难得的和平共处了。
“混蛋,你打不打篮球?”太静了,静得她忍不住找了个话题闲聊。
康孟学斜睨她一眼“你能不能做做好事?敝姓康,名叫孟学,不叫混蛋!”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她就混蛋、混蛋的叫,康孟学很怀疑,平平根本不知道他姓啥名啥。
“没差别,叫混蛋亲切得多!”她存心气死康孟学,犹然可恶的强辩着。
鬼扯!康孟学好心情地不跟她计较“不要小看我,我在国中时期可参加过篮球校队喔!”
“骗人!你明明只会冲狼…”一脱口而出,平平很快便察觉自己说溜嘴了。
“你怎么晓得我会冲狼?”他扬眉,口气古古怪怪的。
“呃…如姨告诉我的。”临时掰了一个很烂的理由,平平将谎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冲狼是我在美国念大学时才玩的,回国后很少碰了,你有兴趣要学?”
“我?我可不想玩掉小命!”冲狼的难度高,危险性也高,虽然她乐于追求刺激,但是倒还颇珍惜老爸、老妈给的这条小命。
冲狼?哈,等到她哪天活腻了,她可能才会试一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