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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3)

“拜-,借过一下,没什么好看的。”骆同森驱赶着围观人,一边示意米绽跟着他走。

“拿啊!怕袋里有东西咬你呀!”骆同森促着。

“刑事先生,她的钱包就放在手边,他都敢拿,我想应该算抢劫才对。”一个男人说,一堆人跟着附和。

嫌犯抖着手、可怜兮兮地,从骆同森长袋掏刚才鱼贩找给他的钱。“不用啦!这个送你就好了。”菜贩客气地把菜递过来。“不要钱,我不敢拿。”骆同森对嫌犯说:“拿一百元给老板,剩下的放我右边袋。”他侧着,让嫌犯把钱放去,方便等一下取用。

“替我选两串,要是害我酸弯了牙,我就回来找你。”他朝四周扫瞄一下说。

看见一果摊卖着硕大、黑紫的,他又打算买些回去。

“你不怕他掐碎你的两颗?”一位老者莞尔地说。

“窃盗是非告诉乃论罪,就算她不告也要移送,法律就是这样。”骆同森解释着,然后对妇人说:“你下午再来作笔录没关系,留资料给我就行。”

慧,我们先把他送回局里,再把菜拿回住冰。”骆同森把嫌犯铐在后座加装的不锈钢上,然后示意米绽坐在他旁边位置。

“警察也是人,当然要吃要喝啊!”骆同森没好气应着,准备掏钱来给菜贩,但却发现钱放在另边袋,而那只手铐着嫌犯。

把嫌犯送回警局拘留、代好,骆同森带着米绽回家,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男趴在屋旁窗朝里张望,行迹十

主人不在,是闯空门的好时机,她这样的忧虑没错,但胆敢到警察住“作客”,也实在是太“行不知路”了。

围集的人群陆续疏散,只剩几个人零星尾随,但在不妨碍行的前提下,他不想破坏他们看闹的雅兴。

卖瓜说瓜甜,信义乡也远在天涯海角,无从采证,但小贩明指他是警察,骆同森反而不好意思来吃了。

“那里住着一个‘恰查某’,去了还能全而退吗?”骆同森大笑说。

“对啊!扁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还敢偷,绝不能便宜他。”有人说。

“可是,这也该算抢劫才对,小偷哪会这样明目张胆?”一位老者说。

“我们又追又叫的,他算‘偷窃’?是不是警察想吃案?”有人不满地说。

嫌犯一脸惶恐,迟迟不敢动手。

“我要是想吃案,刚才就装作没看见就好,何必多此一举?”骆同森反问说。

“除非跟土地公借胆,否则谁敢去?”他发动车往分局去。

“这么英俊的‘刑事’我第一次见到耶!”一个妇人跑到骆同森面前亮看着。“我们这里的警察都是‘在地人’比较多耶!你是不是外地调来的?”

“虽然他是现行犯,但和欧桑并没有拉扯的动作,所以不能算抢劫。”骆同森耐下心来解释。“追赶也是正常的防卫动作,每个人看到自己的东西被窃走,都会本能地去追对不对?一切我们会秉公理,不会苟且虎。”

离开菜摊,骆同森又买了黄瓜、贡、几颗橘,他猜想米绽应该喜吃这些东西才对,不过,随后跟着的她故意和他保持一段距离,他也只好自作主张了。

闹的人形成一堵人墙,妨碍了他的前,也阻挡了他的视线。

见菜摊上货鲜翠,骆同森把嫌犯铐到自己手上,停下来买两把青菜。

“这是信义乡的,保证甜。你是警察我不会骗你的。”果贩

“老板,你这甜不甜?”骆同森准备一颗来吃,如果不甜,他就不买。

“对啦!得饶人且饶人。”明环婶也说。

市场已经恢复络的易,但还是有好奇的光朝这里投、指着…看给他们看,只要米绽没有遗失就行了。

“警察也要买菜喔?”有人好奇地问。

“你很讨厌耶!”她给了他一捶。

付了账,接来小贩递过来的,骆同森拉着嫌犯离开市场。

“我们家会不会也遭小偷呢!”她压低声音说。

“你怎么这么笃定?”米绽反问。

“你把我长里的钱拿来。”他对嫌犯说。这件事唤米当然是好一,不过“理智”告诉他,如果不想被她打死,最好别这么说。

纸条有些漉,还带鱼腥味,但他无可选择地把纸条袋里,另外,了张名片给欧桑。

“伊是刑事组长哩!”名片变竟相传阅的抢手货,耳语也更加络。

史艳文?我还藏镜人哩!骆同森哭笑不得,但没有多说。

“真的耶!”有声音说。“很像布袋戏里的史艳文…”

桑不识字,鱼贩心地代笔,然后给骆同森。

“拜-他掐!”骆同森白嫌犯一。“拜-你快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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