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壮威武,连吠声都嘹亮有力。
米蕊绽感觉自己像来到巨兽横行的侏罗纪公园,于是,躲在骆同森背后,别说动,就连吭都不敢吭一声。
“闭嘴!”欧里桑喝着狗群,一时间安静不少,气氛也和谐多了。
“敏慧,你看——”骆同森把她从背后拉出来,指着眼前一条黑色敏捷的狗给她看。“这是杜宾狗,这种狗在美国联邦调查局里活跃得呢!”
“那你们警察呢!”米蕊绽好奇地问。
“你是警察喔!”欧里桑恍然大悟地问:“买狗是要协助办案吗?”
“不是,只是要看家。”骆同森牵着米蕊绽朝前走去,看着铁栅门内的狗。
“拳师狗好不好?个性凶猛、爆发力强,服从性又高。”欧里桑指着一条虎斑、肌肉发达的狗。“只要有陌生人来,它会立刻攻击、毫不留情…”
“不行!要是阿明来,它会咬伤他的。”米蕊绽慌忙拒绝。
“看家狗本来就这样啊!”骆同森继续游说着。“不然,我们买狼犬好不好?它很忠实、勇敢喔!”
“你买狗就买狗,买那么凶的狗干嘛?”米蕊绽白他。
“那买圣伯纳好了,圣伯纳怎么挑逗都不会生气。”欧里桑建议说。
“圣伯纳?”米蕊绽有兴趣了。
买那种怎么挑逗也不会生气的狗干嘛?陪入侵者消遣吗?
“敏慧,那种狗是超大型犬,长大可能重达九十公斤,光是给它吃都吃垮了。”骆同森指着一条小土犬说:“这个好不好?它看起来很‘可爱’。”
“不要。”米蕊绽坚决地摇头。可爱是他说的,看那狗龇牙咧嘴、四肢粗壮有力的样子,一张口可能就咬掉阿明一块小腿肉。
“好,那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狗?”骆同森以退为进地说。她挑,他就负责筛选,随她怎么挑。
“吉娃娃好不好?我觉得吉娃娃好可爱。”米蕊绽想了想说。
“就算你买五只吉娃娃也起不了作用。”他二话不说就否决。
“那刚刚那棕色长毛…”
“买博美狗看家,你不是要存心难看吗?”
“那,马尔济思,那白长毛很可爱…”
“不行,它会对窃贼摇尾巴。”
“那…”米蕊绽思索着要买什么狗,却瞥见骆同森看着狼狗,四目相对,颇有看对眼的样子。
难怪她说什么都不是,他根本就属意那些剽悍凶残的狗种,询问她的意见、要她作决定,只是表面工夫而已。
“这个不要,那个不要,那你替我看家。”她火大地说。
“骆同森要上班,不能替你看家。”他懒洋洋地说。
那神情让米蕊绽好笑起来,连欧里桑也忍不住笑起来。
“大麦町好不好?”欧里桑打开珊门逮了条幼犬出来。“它的耐力、记忆力都很强,防卫本能很发达,当看家犬不错喔!”
“这条狗很可爱耶。”她蹲下来看着,见骆同森也蹲下来摸着,她对他说:“你看,它身上有斑点,很可爱的。如果连这个你也不要,那我们就不要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