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瞥手表,已过下班时间了。她存了档后关机,跟着他回家去。
☆★★☆
四点半,塞车情形不算严重,车子往回家的路前进,夕阳挂在远处,他们就像在追逐即将西沉的落日一样。
“小璇,吃完晚饭我们去逛百货公司好不好?工地在六月十日要动工了,到时叔叔婶婶会来剪彩,我想带你去买些衣服。”方志宇边开着车边说。
“我不要,我衣服多得是。”陆璇谨记父亲的教诲,忙不迭地摇头。
“纯逛逛、打发时间而已,又不是一定要逼你买。”方志宇又说。
“志宇哥,你为什么不出去约会?”陆璇故意岔开话题。
“大家都忙。”方志宇耸了耸肩,不以为意地说。
他现在要带她去逛百货公司叫忙?还是他女朋友忙?情侣见面的时间太少如何维系感情?会不会是因为她的关系?
每次他要出门,总是吩咐东、吩咐西,好像她会被突然厦门踏户的坏人吃了一样。
好内疚,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再拖要等到何时…陆璇暗自发誓,她再也不要成为他们的绊脚石。
“虽然忙,还是要抽空联络感情啊!”她又说:“不然你们什么时候才能结婚啊!”
“都市生活除了讲求效率,还是效率。这和学生时代,没事坐在那里伤春悲秋当然不同。”方志宇还是不以为然。
“没事才好啊!那样才有时间约会,也才有心情培养情调。”陆璇“指导”着,但方志宇只是笑笑不吭声。
他也许是在笑她外行指导内行吧,但他们那样子实在不像热恋中的情侣呀!
还是…他不喜欢他女朋友?算了吧!志宇哥不是那种需要骑驴找马的男人,如果不喜欢,又何必和人家穷耗呢?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唉,算了,不想那么多了,既然他想去百货公司逛逛,她还求之不得哩!
一回到家,陆璇就一头钻进厨房把早上买的排骨杰下去炖,方志宇也拿出萝卜削皮,一边削还一边夸着自己。
“你看我削的萝卜有没有专业水准?”
正在掏米的陆璇瞟了一眼,笑了起来。他果真削得不错,但脸上愉悦的表情,反像是挖到金矿一样。没错,那真的是金矿,一颗萝卜一百元,贵得令人咋舌!
不过,和这两天中午在饭店吃的鸡粥相比,那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一碗三百元,她嫌贵、不满,可还不是照样啦了?
陆璇又拿出冰箱里的菜来弄,一包豆芽、一片鱼,方志宇帮着洗豆芽,她则把鱼弄好放进微波炉里蒸;两人分工合作,一下子就把晚餐准备好了。
接着两人不约而同地上楼去洗澡、换衣服,默契好得像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更巧的是,陆璇穿着浅蓝色上衣,搭配深蓝色的长裙;方志宇也换穿了件浅蓝色上衣和深蓝色的长裤。
“看起来真像情侣装。”方志宇审视着彼此衣着说。
看看他们,连思想都有默契!虽说不是夫妻,起码两人该是情侣才对,但是…她什么都不是。
“是兄妹装。”陆璇硬着心更正,替他拿碗装饭。
“我看我们出去就告诉别人我们是情侣,然后再说出真相吓死他们。”方志宇一边吃饭一边打趣着。
“就跟早上那个贾莲雾的老板一样,嘴巴张得大大的好让苍蝇飞进去,对不对?”陆璇不以为然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