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已然产生的好感、惧意,而她愈是推拒对他的好感,他兴致愈高。
“废…废话!三更半夜让个痞子缠着不放,哪个女人不怕?”怕”这形容词还不够恰当呢,他太小看自己了。
痞子?哈,他头一回让女人骂痞子哩!
男人不怒反笑地加了句:“是个很帅的痞子。”
“你…疯子!”
刚刚骂他是痞子,现在骂他是疯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男人笑眸一敛,转为阴沉。
“你?”他的眼神怪吓人的。“喂!你怎么这样看人,你知不知道…唔!”
两片唇瓣猝不及防地贴上她喋喋不休的小嘴。
突如其来的强吻,让唐晶辰的思考顿时中断,惊慌地想推开他,但是男人的力气显然不是女人反抗得了。
渐渐地,理智终究敌不过身体的感官,她闭上眼睛屈服在他的索吻中…
***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终于撤掉他的热吻,贴唇轻问:“告诉我你的名字。”他渴望知道她的一切。
红唇顿失他的体温,她的理智再度回笼,又羞又怒。
他是谁?凭什么知道她的名字?
“我才不告…”未竟的话语在他一个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下又吞了回去,她遂没好气地说:“唐品辰。”
似是满意她的合作,他露出了个最迷人的微笑,在她白皙的手背印下一吻,轻声地道:“辰辰,很高兴认识你。”
他是个重视感觉的男人,而眼前这个女人,令他有了心动的感觉…生平第一回,他想要完完全全拥有一个女人。
他知道,这就是人们口中所谓的“一见钟情”
睨了眼被他紧握不放的手,唐品辰斥问:“喂!可以放开我的手吗?”
他高兴,她可不高兴咧!
“孟熙飒。”他简单的报上自己的大名,而后松开手,柔声建议:“你可以唤我小孟。”
虽然他很不满她并没有问起他的名,可他的心底却是有那么一点点窃喜,喜的是她的与众不同。再者,他发现这小妮子的脾气很冲、很没耐性,说话但凭心情而定,时辣时呛,但呛得让他对味!
“小、小孟?”恶!胃里一阵翻搅,唐品辰浑身打起哆嗦,她会不会是遇上疯子了?“让开,我该回去了。”
当下之计,她还是先闪人为妙。
“做我女朋友。”
“女、女朋友?”有没有搞错啊?唐品辰猛地张大眼,瞪着只能算是陌生人的孟熙飒。
“是的,做我女朋友。”他的神情很是坚定,不容置疑。
食指指着太阳穴,唐品辰不禁追问:“先生,你的脑筋…正常吧?”他的坚定,令她有点难以置信。
天啊!这男人如果不是疯了,就是病了。
“再正常不过。”孟熙飒朝她暧昧地眨眨眼。不只头脑,就连身、心也都非常正常,他欢迎她来验证。
“既然正常,你该知道咱们是初次见面?”可恶!她敢打包票这男人心术不正,一双眼睛色迷迷的看着她,直想吃掉她似的,令她恨不得挖掉它们!
“嗯哼。”对孟熙飒而言,交朋友是凭感觉,不论时间长短的。再者,他对她大大地有兴趣,并不想就这么放她走。
“那你还开玩笑!”瞪着他,她火了。
她火了,他却笑了。
“没有人交往是以认识时间长短而定的,是不?还有,你可以唤我小孟。”
谁说初次见面就不能交往?
他的心告诉自己,他深深为她的美色所吸引,欣赏她大刺刺的个性。既然心动,又何必忸怩的放弃此一美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