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知道一定会失败呢?而且她认识他比较久,虽然知道爱情不会因为认识时间长短而有所增减,只是,总有一些优势吧!她每天都会在公司看到他,可以常常见面,她相信,一定可以让他对她日久生情的。
被这段话鼓舞的她,决定要努力试试看,她相信她一定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幸福的。
而且她也确定了,就是他,她就是喜欢方曜杰;可能喜欢来得突然,但情感没有一点虚假。是的,她就是死心眼。在认定一个人之后,她不会轻易改变。
难得的假日,太阳高高挂,但气温却凉爽宜人;窗外的树叶随着风摆动,风铃随着风儿起舞,发出清脆的响音。
虽是在都市丛林里,这里却有种宁静的恰适,难怪这里的房价会那么高,里面住的当然也不是一般小井市民了。
慕容莹心依旧坐在窗前。她最爱望着天空胡思乱想,用以纾解自己工作上的压力。正因为这样,她为自己设计了一个可以窝在窗前看风景的窗台,买了一个靠背的软垫,让她可以坐看天空。这里的刚好位在巷弄里,她之所以大手笔的租下这个房子,就是想为自己营造一个舒适的家,而莫晴成了她的室友。
“天气好好。”慕容莹心发出微笑。
“既然天气那么好,不出去走走,好像太对不起自己了。”她对着窗户的倒影说话。这自言自语的习惯是从国中时开始的。
说完,她快速的打理好自己——微紧身的上衣,搭上有一点宽的长裤,长发随意扎起,留下些没抓到的头发;有些凌乱的发型,但看起来却有种自然美。拎着她最爱的牛仔包包,踩着低跟鞋,不在意自己是不是上了妆,是不是把自己弄得美美的,就这样出门去了,这就是慕容莹心平常的样子,卸下上班时刻意营造的精明感觉,她就是像个大学生一样、年轻不做作。
平时闲来无事,慕容莹心最喜欢到书局逛逛。她很爱看书,而且什么书都看,虽然说天气很好,应该到外头走走,但她还是走进了书店。
晃着晃着,她看见了一本书,叫做《喜欢你的一百个理由》。她被这本书深深吸引,拿起来翻阅。这本书里面有一百个问题,都是在问女孩喜欢男孩的什么地方,是一本货真价实的“告白书”
好特别的一本书。她在心里想着。
当下,她决定买下这本书。她不敢当面对方曜杰说:“我喜欢你。”但她可以藉由这本书来传达自己的情感,也可以藉由这一百个问题,让自己更明确的知道,是不是真的那么喜欢他。
带着一丝羞怯的表情,慕容莹心拿着《喜欢你的一百个理由》去结帐。害羞,是因为她担心店员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她。算了,不管了,她一定要买下这本书,她想要用文字来告白。
结完帐后,她火速离开那间书店,因为刚刚店员很明显的看了她一眼。开会时的稳健台风和落落大方,在这个时候一点都派不上用场,此刻她只是一个暗恋着男孩的单纯女孩。[热!书%吧&独#家*制^作]
走在路上,她双手紧紧将这本书抱在胸前,脸上不时露出微笑,脚步很轻快,像发现了什么宝贝一样开心。
走累了,她在路边的椅子坐下,想着什么时候要开始动笔写。
一辆BMW在她眼前呼啸而过,停在前方的饭店前。
这辆车好眼熟,像在哪里看过…她想着,眼睛也盯着看,想知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