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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5)

蓓蓓用仰慕的神望着他“哇,没想到我现在居然跟个大画家住在一起。”

晨光立刻反击:“于蓓蓓,你这是骂人不带脏字,还是狗嘴里吐不象牙?难怪你未婚夫结婚当天要逃走,他真是明智啊!”蓓蓓嘟起嘴,狠狠的瞪了晨光一,便转走回自己房里,并且将房门惊天动地的关上,晨光这才觉得自己的话说重了。

“不要,很多画家都是等死了以后才大红大紫的嘛!”蓓蓓忽然发现晨光的脸极不自然,赶说:“不过时代不一样了,现在只要包装得当,再烂的东西都可以卖得很好的!”

晨光没说话,只是指指她的箱。

林晨光刚从“万客隆”买了一堆泡面、罐以及日常要用的卫生纸、洗发、沐浴…。当他两手提着购袋爬上五楼,却发现铁门开着,他直觉家里遭窃,忙冲客厅,却发现地上堆了好几只纸箱,还纳闷着时,一个长发女孩已拎着一大来。

而当时蓓蓓刚从拍片的现场回来,妆都没卸,上梳着的发髻,脸上的粉涂得像墙一样厚,上裹着一袭宝蓝叉旗袍,乍看之下活像灵异故事中的女鬼。

晨光最后在万分无奈的情况下,只好答应让蓓蓓暂住一段时间。

如今站在晨光面前的于蓓蓓,脂粉未施,完全是一个清秀佳人的模样,无怪乎他完全认不来了。

“你在哪儿上班啊?”蓓蓓反问他。

朋好友们见谅。

他们往了半年,但就她以往谈恋的经验来看,半年是一个瓶颈,半年一过,她的恋情便很奇怪的会无疾而终。最近她开始发现庄克勤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应酬,对她,更不像当初那么贴与呵护;她本以为结婚可以解除危机,没想到却让自己陷这么难堪的境。

蓓蓓兴采烈的把行李搬房间,晨光冷的看着她忙,丝毫看不她是个刚被男人遗弃的可怜女。她嘴里总是哼着歌,还学着伍佰的调调唱“狼人情歌”

整个下午,晨光都注意着蓓蓓房里的

她想,她也许真是带着一迫的质要庄克勤娶她。

“你为什么不让他一呢”

“你在哪里上班?”晨光问。

“他是不是本不想结婚啊?”

“林先生,我也是迫于无奈啊!这里有两个房间,你就让一个房间给我嘛!”蓓蓓的睛饱泪,随时可能哇哇大哭。“我也没想到,结婚那天,我未婚夫不知不对,忽然就丢下我,一个人落跑了,我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他买房…我现在真的走投无路了。”

“是穷画家。”晨光自嘲的说。

“对不起,没经过你的允许我就自己开门来,因为我在外面等了很久,你都没回来,我又很想上厕所,所以就直接开门来。”蓓蓓低下,又很诚恳的说了一次对不起。

蓓蓓想了想“我帮过很多家公司拍戏,像电视剧、电影、录影带、广告,我都拍过。”

蓓蓓想起在教堂,众人对她的质疑──

蓓蓓的脸型极古典,标准的瓜脸,睛黑白分明,鼻又直又,嘴极小,泽红肤白里透红,尤其她现在穿着更衬得双修长。

蓓蓓在饭店的客房里还不死心的拨庄克勤的大哥大,但话筒只传来机械式的女声:对不起,您现在拨的号码收不到讯号。对不起,您现在拨的号码收不到讯号…

“你们刚才究竟在吵什么啊?”

“蓓蓓,是你着他这么快结婚的吗?”

“明星啊”晨光睁大了睛,仔细打量她。

“你不认得我啦”蓓蓓穿白的T恤和,她将长发拨到背后“我们上礼拜见过的啊!”“喔,原来是你!”晨光恍然大悟。

“啊”蓓蓓没搞懂这是什么意思。

对一个女人而言,新郎在结婚当天临阵脱逃,势必会成为一生的羞辱,他怎么就不择言的揭人疮疤呢?

“我是SOHO族。”

“对不起,小,我想你走错地方了!”晨光简直傻了

上星期蓓蓓把这间公寓转租给晨光,那时她说她要结婚了,偏偏又跟房东签了两年租约,脆转租给他了。

“喔,事情是这样的,我买的房被台风坏了,就像林肯大郡那样,现在整个社区的住都搬光了,所以我只好不得已的搬回来…”

“你开什么玩笑?我付过钱、签过约的!”晨光板起脸,太离谱了,这事怎么会发生在他这个穷画家上呢?

晨光解释说他平常都待在家里画图,偶尔接一些画或平面设计稿回来,但因如此尚不足以维生,所以每个礼拜六下午还到一家才艺班教小朋友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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