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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4)

“是啊,她买的都是沈总的消息,让严某获利颇多。”

“不,沈总能担任这个重责大任,实在令严某佩服。”

沈飞鹰挑眉,记得很清楚,曾经在公孙家见过,严耀玉赠的另一块匾额,跟前这块一模一样,只不过前这块,比公孙家那块,略略旧了一些。

江南的山秀丽,雅致的园造景,更是胜过京里许多。

罗梦瞧着匾额,心里清楚得很,严耀玉是在嘲讽,她跟龙无双一样都是国家之患,胆敢娶她的男人,堪称为国捐躯。

罗梦还不敢转过来,却看见肩上落下熟悉的大手,温隔着衣衫,护着她的。她有些讶异,抬起来,看着旁的沈飞鹰。

在踏院落前,严耀玉最后看了一,觑见两人恩,暗自思量着。

严耀玉自然识趣,不再打扰两人,何况贺礼送达,跟南家打过招呼后,他也要快快回去,向妻报告此情此景,才好乘机讨一次赏,换取半日温存。

他再舀一调羹来,凑到她

她本来就嘴刁,吃得清淡且少,虽然南家的厨娘手艺极好,他也再三代过她的味跟习惯,最终还是不放心,要亲手去来。

他万分不舍,只能扶着她,抚着她的心与后腰,等到她真有胃了,才亲自去调来冰糖燕窝。

“那么,等到我与梦儿成亲,一定会送上另一块匾额,作为回礼。”他说得平平淡淡、恭恭敬敬,受不得她受到嘲讽,更在言语之中,将她也拉来,以示两人同心。

沈飞鹰也笑容。

“严某告辞。”他一边说着,脚步已往外退,不想浪费时间。

罗梦心一甜,乖乖张嘴,再吃了一

宽敞的屋里,罗梦已经起

“再一。”他垂下黑眸,望着她轻声哄着。“一就好。”

吓死人了,谁知这男人跟罗梦,会在匾额上写什么,到时候惹恼他的妻,他又要去睡书房了。

他难得这样哄她呢。

柄家兴亡匹夫有责

她一早起来,就吐过一回。

字字如银钩铁划,笔势苍劲有力一

沈飞鹰目光一偏,瞧见她因为被揭穿,有些尴尬的转开视线,粉脸红的,难怪,她会得知,他在戈买地置产的消息,连带引起这番风波。

“好!罗姑娘的多年投资,总算是没有白费,不枉我严某千里迢迢,从京城送来这份贺礼。”那顿宴席过后,妻关切罗梦,频频追问他,他远而来也是为了让妻放心。

清晨时分,沈飞鹰亲自端着一碗冰糖燕窝,穿过长廊小桥、亭台楼阁,来到那座被整池荷包围,以绿柳作帐的房间。

既然公孙说了,事情还不急,可以延宕几日无妨,那么他就搁下消息,暂且不说罢了,真等到事情要,再让公孙另外派人,来打鸳鸯的差事。

“那么,要跟严兄说声抱歉了。”他将她圈揽在旁。

听见这回答,严耀玉微微一楞,接着连连拍掌,大笑不己。

“何此言?”

回到床榻边坐下后,沈飞鹰让罗梦靠坐在怀中,一的喂着。

“严师傅,那我们就不送了。”她甜笑着,说得不着痕迹。

“这块匾额,我一共刻了两块,一块送给了公孙。”严耀玉伸手,抹去区额上的灰尘。“不过,这一块啊,我等着送,等啊等的,都怕还没能送去,匾额就要朽烂了。”

“因为,梦儿此后,再也不需跟您买我的消息。”他说得很肯定,只要与她相关的,甘心一律包容,何况只是这小小的讽刺。“以后,严兄就赚不到这份银两了。”

“不必不必。”严耀玉嘴上笑着。

晨光穿林透叶,在林间闪烁。

唉啊,赶人!

“应该应该。”

她还没开,沈飞鹰倒是先说话了。

“喔?”

“鹰,我吃不下了。”她吃了半碗,就抬起小脸说,角还有吐时,因为极不舒服而挤的泪。

清风徐来,扬起绿柳轻纱。

想着想着,怀念妻的心情急切,严耀玉的影一晃,就消失在院落门外,再也看不见了。

“严师傅,您这是对我过誉了。”她弯而笑,半不气恼,心中暗自赞叹,这第一好商,不愧是龙无双的师傅,才能同龙无双一样顽劣,竞大费周章的扛着匾额,从大运河北来到大运河南,就只为了模她跟沈飞鹰。

“真的不必。”要想减弱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化。“再者,罗姑娘这些年来,一直是我的重要客。”

自古以来,商人始终握有最多情报,反应往往比官家更快。她的投资准,多年以来,都将他的行踪掌握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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