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到达现场的警察和另一位住户身上,也会发现相同的鳞粉,毕竟案发现场是飞满蝴蝶的密室,没沾到鳞粉反而奇怪。”
“就算如此,他的证词还是有疑点,他说是去送件,但所提供的收件地址根本是空房,没有人住!”
“这点你们队长也向他们公司的老板查明了,今天确实有派他去那里送件,不过委托的送件人和收件人留的都是假名,也无从追查。”男人顿了一顿,接着说出犀利的事实“这就表示我们得换个办案方向了。最可疑的嫌犯不是他,而是那个消失的住户。”
大声咋舌的警官话锋一转,回到王子恒身上“可恶…喂!你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吗?”
王子恒急忙绞尽脑汁回想收件人的长相,可惜除了停在手上的蝴蝶,和对方取笑他的声音之外,他什么也记不起来,甚至忘了自己究竟有没有回头,向收件人说些“感谢您光顾万事达”之类的客套话。
最后,他诚实地摇摇头。
“什么?!”警官再次发出咆哮,声音之大,让他不禁缩起肩膀。
“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你这家伙该不会是共犯吧?!”
“你饶了他吧!他不太会认人。”“教授”面露苦笑,再次给王子恒似曾相识的错觉。
王子恒不禁怀疑,说不定他真的认识这个“教授”,不然对方为何知道他向来不擅长辨识人的长相?
“怎么想都觉得太可疑了吧!而且他是命案现场的第一发现者,您不是说过,第一发现者是最有嫌疑的人吗?”
“我想你们要逮捕的,应该是真正的犯罪者,而非抓住一个有嫌疑的人就紧追不放。”男人蓦地开口,语气明显变得严厉“你有没有想过,这并不是由证据来说话,而是将罪状强加于证据之上,身为执法人员,这种态度最要不得。”
“Vincent!”始终没有说话的队长适时出声,苦涩的表情似乎在请他口下留情,免得自己部下的脸色越来越惨白“就算他真的很不会认人,也不能排除他是共犯的可能性,他可是唯一近距离接触过嫌犯、还送东西给嫌犯的人,什么都推说不记得、不知道,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总之,我反对这种找不到其它物证,就紧抓着仅有线索不放的办案方式。”
“所以我说了,他还有共犯的嫌疑。”
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
“我见识过很多真正的杀人狂,也曾和他们面对面谈话,甚至相处过一段时间,这个人绝对不是共犯,更不会是凶手。”
男人深黑的双眸迸射出光芒,坚定而充满说服力,彷佛有种魔力,足以令听者相信他所说的一切。
王子恒不自觉的看呆了,过一阵子才想起,现在他面前上演的这一幕,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哄吗?
“就算被牵扯进来,也不是他自愿的。”
“啊…真是的,我不计前嫌找你来,可不是为了让你替他脱罪。”
“脱罪?这个词汇是建立在认定嫌犯有罪的前提下吧!”
“没想到你去美国这么多年,中文程度没退步太多嘛!”
眼见两人陷入唇枪舌战之中,被夹在中间的王子恒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应该是这桩连续谋杀案的重要关系人,但很微妙地完全插不上话。
他知道他们争执的中心点是自己,却不明白为何一方死命替自己说话,而一方又不肯信服,就连侦讯他的警官也有些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