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她露出不解的表情。
“我对你很面熟,我想我们曾经见过。你呢,对我有印象吗?”他问道,像是万分期待她的回答,有如昨晚他告知他的名字时,期待她会有一点反应。
唐森爱胸口微微骚动着。要她怎么说呢?她对他的人没一点印象,但她的心脏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后,就老是为他不由自主又没有道理地狂跳。
她不想让他认为她太花痴,因此撒了点谎“没有,我没见过你…应该是你认错人了。”
这句话将项泽恩的心扯痛了,有一瞬间,他的表情都痛到恍惚了。
“你怎么了?”怎么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不,没事。”项泽恩恢复镇定,催促道:“森森,再不出门,你就要迟到了。”
唐森爱心里纵然带有疑惑,仍以工作为重地去上班了。
项泽恩目送着她,眸里流露出深爱着他的女人的眼神。
她依然想不起他——但他该满足了,至少,他花了五年时间,终于走到她身边了。
唐森爱以为跟男人同住会很不方便,没想到半个月很快过去了,她不仅适应良好,还很庆幸当初有留下他。
项泽恩是个专业尽责的管家,五十坪大的家总是被他打扫得一尘不染、窗明几净,做菜更别说了,这是他的强项,她想吃什么他都会满足她,她对他可以说是非常满意。
只除了…那件尴尬的插曲外,如果她能够彻底忘记就更好了——
唐森爱回想起他刚搬进来的第二天,她一冲进屋子,便撞上刚收妥衣服的他,刹那间衣服飞落四散。当一件件五颜六色的薄小布料飞落在她眼前时,她羞耻得整个人都快自爆了。
那是她的内衣裤!
项泽恩居然帮她洗晾内衣裤?!
她有要他帮她洗贴身衣物吗?她不过是习惯三天…好吧,忙的时候是放个五天再一起洗,他干嘛那么鸡婆啊?
而且还加了句“放心,我是用手洗的,不怕洗坏”——他用那种正直、毫无一点猥琐**的神色说,害她无法怪罪于他,只能要他以后不准碰。
不过这也证实他是个行事坦荡的君子,在同住的这半个月里,他极其绅士、彬彬有礼地对待她,更让她觉得他是个可以信赖的男人。
但或许也是他有女朋友了,所以对她不感兴趣?
她发现他每晚十点过后都会出门,然后在凌晨一、两点,甚至是更晚的时间回来,浅眠的她有几次被他回来的细微声响给吵醒。除了去会女朋友,她想不出他在大半夜出门能干嘛?
像他这种长相吃香、会煮饭做家事的新好男人,不可能没有女朋友吧?唐森爱莫名地感到沮丧。
可她在沮丧什么啊?他只是刚好是她的菜,让她很欣赏他罢了,而且他是她的临时管家,待林妈复职后,他就会离开她家,她是想跟他有什么发展啊?
她还是振作点,别发花痴了…啊,十二点到了,吃饭吧!
当唐森爱走到公司的员工休息室,想将冰箱里的便当拿去热时,才发现她忘了带——
正确地说,她有带,但出门后又回房间拿文件,就随手将便当一丢,也不知丢到哪去了…
项泽恩会生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