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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5/7)

,斗到他忘记自己的衰运,斗到他们忘记两人半斤八两,但他们都真心希望刺刺能够活得久一点,希望它能够见证他们永恒不变的友情。

上高中之后,喜欢卢歙的女生变多了。

也许是因为他长到一百九十公分,也许因为他当了篮球队长,也许因为他的笑容和国中时一样阳光…

不管哪个原因,事实是——短短三年内,他换过八个女朋友。

这八人当中,有几任女友是被刘若依换掉的,因为她和她们不对盘,有几任是他自己换掉的,因为她们说刘若依的坏话。

最后这一任叫做陈钰清,是三年一班的副班长,两个人交往了三个多月,感觉处得还不错。钰清聪明、漂亮,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和吹长笛,是才女型美女,她升学的第一志愿是台湾艺术大学。

这节下课,卢歙看了一眼等在教室外面的钰清,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跟她提一提分手的事情。

他走到正在复习英文单字的刘若依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晚上八点,司令台见。”

“好。”她顺口回答,抬眼,看不舍和钰清一起离开教室。

心底…很不舒服。

早说过不会爱上他的,可爱情比简单的语言证明要复杂许多,因为“爱上”这种事,控制权在感性而非理性,而她,只学会用理性来处理关系,于是她一面否认爱情,另一面却站着他的女友们心情低落。

不应该这样的,虽然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把心事一件一件对他说明白;虽然她喜欢他一个眼神就理解自己所想;虽然她喜欢他低醇的嗓音,能轻而易举安抚自己的脾气…但,那不是爱情。

她明明对两人的感情变化看出几分端倪,却还是天天、日日、夜夜,口是心非着。

她强势地将友谊冠在两人头顶、强势地否认两人之间出现爱情、强势地向自己证明,证明她之所以那样喜欢不舍,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个人特质。

她总想着,所有女生都会喜欢上不舍的特质,所以他的身边才会女朋友一个一个不间断,因此,她的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样的口是心非有一点点苦,在心底。

尤其在不舍和女朋友分手、再见面却变成仇人时,他会抚着胸口对她说:“幸好我们不会爱上彼此,不然以后谁陪我在司令台上聊天。”

为了不中断司令台之约,她只好加强口气,用百分百同意的口吻回答他“废话,我当然不会爱上你。”

然后她第一千次说服自己,他们是好朋友,她只是嫉妒他的异性缘,嫉妒他有那么多只隔着纱就能追上的女生,而追她的男人却还在喜马拉雅山下徘徊。

再然后,她会热切地和不舍讨论每个现任女友,虽然那个讨论总是让她翻倒几十瓶醋汁,浑身冒酸。

再再然后,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想试试他会不会嫉妒,没想到不舍一句“刘瘪三”就让她停止了这个无聊测试,虽然刘瘪三真的对她很不错。

回神,她把目光从不舍和钰清的背影中收回。

拿起小钱包,她决定去买个便当回教室吃,晚上学校有自习,学生们至少会待到九点钟,而他们经常在八点整溜到司令台聊天。

八点钟响,刘若依和卢歙收好书包,先后溜出去,在司令台集合。

她到司令台时,他从袋子里拿出两瓶冷泡茶,丢给她一瓶。

从国二到现在…快五年了,如果把她喝掉的茶所用的叶子累积起来、晒干,说不定可以做成茶叶枕。

拿到乌龙茶的同时,她把纸袋递给他。

“为什么总是给我乌龙茶?”他就那么担心她肝火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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