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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3/3)

偷跑出宫。

那是司徒清长这么大从未有过的体验。在一家铺子里,她用期待的模样要他换回男装。

樊豫知道她只是觉得好玩,然而他没忽略当他换回男装时,她怔忡失神、双颊绯红的模样。他在心里笑了,有一种捕获猎物的成就感,可是更多的是喜悦与甜蜜。

从那天之后,司徒清对他的态度又起了微妙的转变。

她开始作画送他,替他调养身子──虽然之前就有,不过这时又更认真,甚至教他读书写字。而他的名字,还是因为自己在心上人面前好面子,所以随手选了个笔画繁杂的字,想让司徒清握着他的手一笔一画写时,能写得久一点。后来每当他回想起那段往事,总觉得当年自己的那些心机有些可笑,可回过神来,眼眶却已泛红。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司徒清拥有一副好歌喉,虽然不被允许学习那些yin艳词曲,但樊豫还是教了她几首特别雅致的,想听她嘴里唱出那些曲子。他挑了那首,其实隐隐道尽他苦恋得心思。

当她唱曲时,他便在一旁抚琴,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后来好多年的午夜梦回,他总是梦见这段,然后梦醒时,心窝像被刨空那般的疼痛,只能不停喝酒来麻痹。

那段日子,是他这辈子最珍视的回忆之一,哪怕和华丹阳斗法斗得凶也无关紧要。他是司徒清最好的军师,但他的计策总是避开华丹阳的要害,司徒清并不笨,只当他天性善良、感恩图报。

学习识字后,他有机会阅读宫里更多高深的阵法、医学,甚至机关书籍,他的能力日进千里。他其实对什么都有贪婪的兴趣──起码在那时,跟日后对什么都没有兴趣的他简直判若两人。所以他什么都涉猎,当他念书时,司徒清就在一旁画画、弹琴,或窝在他身上打盹。

他喜欢在司徒清熟睡时守着她,看着她,好像已经拥有了一切,哪怕他知道,金枝玉叶的殿下永远不可能属于出身低贱的他,但他甘愿把那当下的时时刻刻当成永恒,不管来日将会如何,他的灵魂都将有所归依。

每当那时,他相信他是为她而生,也理当为她而死。恋人们所向往的一生一世,他不敢妄想,但至少他知道从此他的人生将有唯一的信仰,哪怕无法相守也愿勇往直前的唯一目标。

直到司徒烁回到天朝。

那男人身上,有着他那时太陌生但日后却比谁都明了的阴鸷冷酷,黑暗得让人不寒而栗。

把一个人的心挖起了,他只会变得冷酷麻木;但是若把他所信仰的一切美与善摧毁殆尽,那么他留在人间的就只剩下憎恨──就像当时的司徒烁,就像后来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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