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找他哭,她真是标准的有异性没人性。
“就是啊,我干嘛为一个没良心的臭混帐难过?”说得好,她就需要一个人拿棒槌这样槌醒她,但力道不能太重她会承受不起,因为怕重伤所以找他,他永远是那个最知她轻重的好朋友。
“所以不难过了?”童阿瑟试探她。
“不难过了。”她认真的点头。
“真的?”
“嗯,真的。”再认真地点一次头,咚!好重,头都点到桌上去了,沉重得她不想抬起来。呵,反正他来了,会从旁边看着她,不必担心钱包被偷、不必眼睁睁地看着酒杯以防被下药、不必害怕人被拖到不知名的地方圈圈叉叉。
有他在,真的不必怕,有他在,安心了。安逸因子就这么地由她体内窜了出来之后,原来四肢会因此而瘫软无力,还有浑沌的脑子会因为舒适而失去运转能力。
她倒下就不想再起来了,有他在嘛,不然CALL他干什么呢?
呵,童阿瑟真是个好朋友。
童阿瑟,你真是个笨蛋!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在你面前趴下去,你该在她眼睛闭上之前叫她先付好帐,童阿瑟在心里暗骂了句。
气自己那么白目,暗夜里从梦乡爬起,飞车过来付帐,这不是白目是什么?他们是好邻居没错、好朋友也没错,可这会不会太冤了些?
她跟男友分手,是有足够的理由抓人来诉苦,但她苦是诉完了,便啥事都不管,要他背皮包、替她打**都OK,但是拎她回家…这就有点考虑了,他怎么跟席爸说她喝醉是因为跟男友分了。
苞男友分手已经够可怜了,他不想让她又被席爸苛责,这么保护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归究于他欠她的就对了。
凝着她侧趴下去的容颜,覆盖着水眸的羽睫微湿,看来在他到之前她已经哭过了,微噘的唇还红润饱满,让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她这番无助、娇怜的模样,一定会忍不住使坏,伸出辣手狠狠摧花。
她要是再不小心一点,不,是他再慢来一步,恐怕她会被大野狼叼回去吃光光啃得连渣都不剩。想到这个可能,他几乎想要捏碎自己还有捏碎她。
笨蛋!吧嘛想这么多?事情根本不会发生,因为他会一直在她身边,而她也会一直记着有他的存在,那些假设不会成真。
笨蛋!他骂着她也骂着自己,已经不知是谁笨得比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