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谁啊,麻烦告诉她现在是什么状况?
失眠的人不只方可颐一个。
夜已深,书房里的灯却还大亮,刑远树正坐在自己的电脑前。
参加完会议,他感到浑身像散架了一样,脑袋又困得要命,开快车回到公寓,冲完澡,跳上床,睡意却竟然该死的消失了!
他满脑子都想着一张脸。
一张清新、甜美又带些倔强的脸。
受不了呆躺在床上,他只好又起身,到书房打开电脑。
漫无目的地在网路上闲逛了一通后,刑远树点去一个部落格。部落格的主人Benson,是他在LA求学时的朋友,想起那个风流不羁的狼荡子,他的嘴角才扯起一抹嘲弄的笑意。
当年在UCLA学府的华人圈里,他和Benson可都算是知名度颇高的风云人物,不仅家世好,人长得帅,运动细胞和智商都高人一等,处处玩得转,把妹当然更不在话下,反正本来就多的是女生倒追他们。Benson是个混血儿,在观念上比刑远树更名open,对那些倒追的妞儿根本是来者不拒,没节操到不像话,在毕业前夕他老兄还自信满满地说要环游世界,原因无它,只打算在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寻找他的艳遇。
最不要脸的是,他还把每一次艳遇都写在部落格上,而且乐此不疲。
刑远树在Benson的部落格上看到了好多相片,每张相片的主题果然都是“艳遇”——不管是在冰封的城市、秋天落叶的森林公园、热情洋溢的南太平洋海岛…甚至大沙漠边缘一辆残破的吉普车旁,作为主角的Benson都搂着一个养眼的靓妞儿。
刑远树点选了他老兄的几则艳遇,随意看了看,忽然觉得狼荡子的生活也很不错,起码比他现在…在美国的那三星期,他已经隐隐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磁场被扰乱了——因为那个拜托他假扮男友的女孩。
回国后这种扰乱的症状更明显,要不是他故意克制着,也许那天下飞机后的第一分钟他就会打电话给方可颐。这种被扰乱的情况实在不好受,当第一次清楚意识到时,刑远树差点被吓出一身冷汗,他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念念不忘。
像方可颐那种女孩子,说穿了,其实也很普通,何况她和他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她既没有亮眼的家世、学历和他匹配,对男女之间的事又完全放不开。她那样的女孩,如果愿意和人交往,必定摆明了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而他目前的字典里并没有“结婚”这两个字。
他帮她的忙,使她不至于在别人面前受辱,原本以为这就够了,但他现在…又为什么会为了她而在深更半夜该死的睡不着觉?
甚至,他的手机里仍然存有她的相片。
“这些礼物全都还给你。”方可颐早早就把刑远树买的东西整理打包好了“不过送给韦伶的那条项链…”
她绞着手指说:“我现在没剩多少钱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有记得价格,等我找到新工作,以后再分期还钱给你。”
“新工作?”刑远树的关心重点却不是项链“我记得你不是有一份工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