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气氛,是紧张的、肃杀的,部落里的人们少了方才的热烈喜悦,于曦存亦是表情凝重,因为她深知阿史那页丸是多么难缠的对手,厉害的程度是方才那些被海震打败的三脚猫勇士所远远不及的。
不知是谁先大喝一声,两匹马同时前进,弯刀相交的金石之声铿然,马蹄扬起的风沙,似乎都被凌厉的刀气给划破,两人的动作快到令人看不明白,谁也弄不清楚现在究竟是谁占了上风。
马儿与骑士几乎融为一体,或是阿史那页丸为了闪躲海震横劈的一刀,灵活的滑下马腹;又或是海震想要突袭对方所不能顾及之处,侧身于马匹的一旁,都是那么浑然天成、无懈可击。
马术几乎不分上下,而刀法上,阿史那页丸在战场上失败后,便不停锻链以精进武艺,而海震则多了在大漠上游猎历险的经验,打起来也是势均力敌。
也许两人有差别的,便是意志。
海震只有一个理由——他要带走于曦存。他爱她那么多年了,除失去生命外,他根本不可能放手。
但阿史那页丸虽对于曦存有情,却比不上海震对她从小到大累积的坚实感情基础,比起这个,他想一雪前耻的理念,或许更是他拼命的理由。但战争结束也一年了,连莫利可汗都丧失了再次侵略中原的雄心,身为儿子却一直无法继承大统的阿史那页丸,又如何能独排众议?
因此,他的意志便薄弱了,在海震这般如巨石高山的敌人前,他的攻势渐渐削弱,抵挡得格外吃力。
但他知道,他不能输。
在弯刀挥动产生的光影之中,他觑到于曦存站在海震身后约十五步之处,海震似乎也出于本能地站在她面前,怕两人的刀气伤到她。阿史那页丸想也不想,露出了一个空隙,趁着右手弯刀以吃力的角度格挡海震之时,左手抽出靴筒里的短匕,朝着海震射去。
这是一记卑鄙的偷袭,在大漠的传统里,决斗应是光明正大的,但阿史那页丸使的这一手,却让旁人看得清清楚楚,也鄙夷不已,相信日后即使他胜了,对他的名声也会造成极大的污点。
然而他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此次不能斩海震于马下,即使是胜,也算是输。
海震似乎没料到他会来阴的,这一记飞匕,他当然可以轻松闪过,但他身后的于曦存绝不可能幸免,所以他根本没有考虑,眼睛一谜,双瞳微缩,竟出乎众人意料地以雄躯迎上飞匕,更令人意外的,他仿佛完全没感受到匕首入体的痛楚,硬是勇往直前,在阿史那页丸出手偷袭后的一瞬间空白,用他的弯刀就这么狠狠地一劈——
在众人的哗然之中,阿史那页丸落马了,甚至落得极其狼狈,还差点被自己的马踩到。而当他为躲这一踩,向右一个翻身,再次面朝上时,海震的弯刀已架在他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