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小说

字:
关灯 护眼
聚小说 > 相思难耐 > 第十七章(1/2)

第十七章(1/2)

第十七章

“胡说!”有人拍案而起大声怒斥dao:“天子脚下朗朗乾坤,你岂能说出这等荒唐的污蔑之言!”

“我胡说?”那人冷笑“我说的可都是事实。”

“没错!”另一dao声音接着说下去“我有个亲戚在太子gong中当差的,他可是亲眼所见。”

“可不就是如此嘛,你看这宋大人自从回到京城,有哪天不到太子gong中去的?从早到晚,甚至有对候直接宿在gong里,太子gong里的人好多次都看到他们搂搂抱抱的,只是碍于太子威势,不敢说罢了。”

“你们两个真是无耻到极点,我们景元朝谁人不知当今太子最为宽厚,才德兼备,你们居然敢诋毁于他!”

“太子好是好,可惜有断袖之癖,将来若是zuo了君主,嘿嘿…”那人继续说下去“你们想想,太子年满二十,早该立太子妃了,可我们的太子爷gong中,别说太子妃,就连半个女人都没有,那宋行奕与太子年岁相当,那么多女子喜欢他,可他又如何还未订亲?”

“没错!你再看宋大人看得细pinenrou的,可不正好是那…”另一人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只茶壶盖给砸中,疼得他大喊了一声,捂住嘴chun,鲜血从他的指feng间不断地冒出来。

“谁?给我gun出来!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另一人大声地怒骂,一只茶杯朝他砸过来,幸好他有些许武功底子,闪了开来“到底是谁?给老子gun出来!”

—dao纤细的shen影从二楼的窗前一跃而下,灵动min捷,众人眼前一闪,就看到一名美丽的少女亭亭地站在大厅中央。

那翻shen而下的少女正是谷思如。

她清灵的眼眸里蕴着nong1nong1的烈火“拿茶杯砸你,都脏了这里的qiju!”气死她了,居然有人敢在这里这样诋毁她的宋行奕,把他说得那样不堪!

她原本是答应过宋行奕,在京城尽量低调一点,所以最开始她还忍着,但到后面越听越听入耳,再也顾不上什么低调不低调了,这样无耻小人就是欠打!

“你这个贱人,敢打老子?你…”那人还未来得及把话说完“啪”地一下,就被谷思如爽快地赏了一ba掌,他shen子被打得连退好几步,脸颊一瞬间就zhong了起来,最惨的是,他都没有看清楚她是怎么动手的。

他怒火中烧,冲上前去打算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他那位嘴baliu血的同伙也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

他们两个朋显都是练家子,颇有些武功底子,一看谷思如虽然有些武功,但肯定是攻他们不备才得手的,现在他们两人联手,看不打得她哭着求饶!

大堂里的众人见打了起来,纷纷走避,原本热闹的地方立刻空出好大一片,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众人躲开去站在远chu1围观,也为这个胆大的少女nie一把冷汗,这两人可都是彪形大汉呀,她一个弱女子…

之前跟那两人争辩的男子,则是打算去官府里报官,可下一个瞬间,所有围观的人都傻眼了!

他们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那个看起来纤弱的少女,在两个大汉扑向她对,抬tui重重地一端,就把其中一个踢飞开来,再一个旋shen,另外一个也被她一拳撂倒在地上。

他们落地时沉重响声,在在显示出少女的力dao。

再接下来,众人看到一场实力悬殊到可怕的殴打,真真是殴打,一个少女狠狠地殴打两名壮硕大汉。

她下手又狠又快,那两人别说还手之力,就连抵挡都抵挡不了,不用半炷香的时间,他们就被打得满tou满脸的鲜血,全shen蜷缩地倒在地上不断地求饶,偏偏求饶没用!

这一下子,众人反而同情起那两人来,可看那个女魔tou附shen的少女,谁都不敢上前劝,更何况众人都看傻跟,反应不过来了。

“思如。”一dao温和的男xing嗓音从二楼传下来,让谷思如的动作一顿。

她抬tou,看见那个俊雅的男子,穿着常色的裳袍站在窗边望着她,chun边噙着浅浅的笑,清隽无双,不是宋行奕,又是谁呢?

他怎么会在这里?他居然也在这里?那是不是刚刚这些人说的话,他其实都听到了?

谷思如望向他,有几分担心,他是多么自傲的人呀,如今被人这样侮辱,他怎么会受得了?

“好了,可以了,不要再打了。”

“可是…”这些人太可恶了,不狠狠教训一顿,难消她心tou之恨。

—个yang刚的男子从宋行奕的shen后闪了出来,率xing地往窗台上一趴,朝她挥手“女侠,打那么久也该累了吧?上来喝杯茶如何?”

这人是谁?谷思如微微地皱了皱眉,看向宋行奕。

宋行奕叹了口气,知dao她的倔脾气又犯了,对他的事情,她一直都是执着的,转shen下楼,走到她的shen边“来,跟我上去。”

“我…”她犹豫地看了眼那两个躺在地上一动不能动的男人,她还没有…呃…打过瘾。

“够了,再打要出人命了。”宋行奕淡淡地看了眼那两人“再说,他们也是只是受人之财,忠人之事而己。”

那两人的shen子微微地抽搐。

宋行奕既然

【1】【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日常偷渡失败空赋倾城色(NP)风吹不进(1V2)失败者(np)星际入侵(np)魔头的命根 (双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