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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孽媒(2/2)

一枝木笔难销恨,终有泪痕。

楚也,发初齐额,问年才豆蔻梢,气足凌人,奋志裙钗队里。君得此人,可偿梨影矣。阿翁仅此一女,逾拱璧,尝言觅一佳婿如君者,以娱晚景。嗣因筠倩心醉自由,事乃搁起。君归去,速倩冰人,事当成就。筠倩与梨影情甚昵,君求婚于我翁,我为君转求于筠倩,计无有不遂者。此失陇得蜀之计,事成则梨影可以报君,君亦可以梨影,梨影之病今愈矣。君能从梨影言,梨影实终受赐。若竟执迷不悟,以誓言为不可追,以劝言为不足信,必与薄命之梨影持到底,缠扰不休,则梨影不难复病,此外无可报君,惟有以一死报君矣。然梨影虽死,终不忘君。梨影之魂魄,犹于睡梦中冀悟君于万一也。君怜梨影,知君必能从梨影言,终不忍梨影之为君再病,且为君而死也。率书数纸,墨泪萦,无任急切待命之至。梨影谨白。

分飞劳燕怅情孤,山海盟永不渝。

寓馆栖迟病客,怜才红粉风尘。

梦霞读毕,沉良久,如醉如痴,一时之从违,竟难以自主。继思梨娘之言,情至义尽,以过情责我,我亦自觉过情。然我实于万难之局,抛则无此毅力,合则已误前缘,颠倒情怀,不遑他顾。故我当下笔之时,直以为不如此不足以对知己,而于后来之,实未遑一一虑及也。此言既,我已甘心牺牲一切,抱恨终,虽明知其太过,终不愿中途翻悔,为负情之人矣。今彼宛曲陈情,反复劝谕,辞严义正,殊令人难忍难受,况更以死相要,有我以不得不从之势。我若固持前说,不肯回,或更致意外之变,然我竟言而遁,无恨情,付之,于我心终不能无慊焉。失陇得蜀,计诚妙矣,然赵氏连城之璧,何似中郎焦尾之琴?以曾经沧海之,肯作再上别枝之想。彼病初愈,我若不允,则无情之病,固日夜环伺其旁,不待招之始返也。我不能使之不病,顾安忍使之再病?此时盖不能不用缓兵之计矣。梦霞立作复书,略谓:“我归心甚急,方寸已,代谋之事,此时不能取决,与我以一月之商酌。俟秋凉来校后再作屏之举,谐否虽未可知,然终不敢重违卿意矣。”书后更系以四绝:

梦醒独起五更,月自多情上小楼。

劝卿今日姑收泪,留待重逢相对

梨娘得梦霞复书,知梦霞遄归在即,未免动离思,顿增惆怅。继知代作蹇修,梦霞已有允意,私心窃。此事果谐,两人此后或尚多见面之缘,暂时相别,固无足介意也。翌晨复由鹏郎携来一函,则梦霞已破晓扬帆归去。函中乃留别诗六章也。

劝侬勉作画眉人,得失分明辨自真。

略整行装不满舟,会期暗约在初秋。

不见青陵孤蝶在,何曾飞上别枝

孤灯独宿,孽债双偿。一段奇情,百年幻梦。盖梨娘此日之书,已定筠倩终之局。小姑居,本自无郎,嫂氏多情,偏玉汝。恶信误为鹊信,良媒实是鸩媒。记者不暇为两人嗟不遇,而先为筠倩唤奈何矣。情有独钟,心无他望,除是云英,愿他下嫁,若非神女,那是生涯。梦霞之情,已自誓生死永不移易,虽苏秦、张仪复生,不能惑其耳。西、南威无恙,不足动其心,则其决不能以梨娘这心,移以受筠倩也。梦霞固堪自信,梨娘亦能知,知之而复劝之,梨娘之不得已也;却之而复允之,梦霞之没奈何也。两人不必言,所苦者,筠倩耳。彼既幸梨娘之病愈,不知梨娘已驱而纳之陷阱之中矣。冤孽牵连,误人误己,情场变幻,一至于斯。多情者每为情误,咎由自取,不足怨也。而彼筠倩者,则少小尚不知愁,痴未尝作态,顾亦为天公所忌,嫂所累,终沦于悲境,果又何罪哉?善谈情者,又何说以此哉?

崎岖行不得,伤心怕探陇

俯仰乾坤首盆,人生幸福不须论。

天荒地老愿终赊,那有心情恋华。

便教好事竟能谐,误却东风意总乖。

无限缠绵无限,于今添得是离情。

伤心十载青衫泪,要算知音第一人。

两情如此去何安,愁千丝割难。

别后叮咛惟一事,夜寒莫凭小阑

今夜明蟾凉如,天涯照得几人愁。

落后遇卿卿,又见枝榴火明。

最是客窗风雨夕,痴魂频梦合鞋。

记取荷生日后,重寻鸿爪未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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