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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4/6)

有轨宪,虽子孙白,而庭训愈峻。至此, 诸子乃共号泣稽颡,请为百口切计。盛大怒。诸子遂尔改之。盛写两定本,寄于慕 容俊。太元中,孝武帝博求异闻,始于辽东得之,以相考校,多有不同,书遂两存。 子潜、放。

潜字齐由,为豫章太守。殷仲堪之讨王国宝也,潜时在郡,仲堪逼以为谘议参 军,固辞不就,以忧卒。

放字齐庄,幼称令慧。年七八岁,在荆州,与父俱从庾亮猎,亮谓曰:“君亦 来邪?”应声答曰:“无小无大,从公于迈。”亮又问:“欲齐何庄邪?”放曰: “欲齐庄周。”亮曰:“不慕仲尼邪?”答曰:“仲尼生而知之,非希企所及。” 亮大奇之,曰:“王辅嗣弗过也。”庾翼子爰客尝候盛,见放而问曰:“安国何在?” 放答曰:“庾稚恭家。”爰客大笑曰:“诸孙太盛,有兒如此也!”放又曰:“未 若诸庾翼翼。”既而语人曰:“我故得重呼奴父也。”终于长沙相。

干宝,字令升,新蔡人也。祖统,吴奋武将军、都亭侯。父莹,丹阳丞。宝少 勤学,博览书记,以才器召为著作郎。平杜弢有功,赐爵关内侯。

中兴草创,未置史官,中书监王导上疏曰:“夫帝王之迹,莫不必书,著为令 典,垂之无穷。宣皇帝廓定四海,武皇帝受禅于魏,至德大勋,等踪上圣,而纪传 不存于王府,德音未被乎管弦。陛下圣明,当中兴之盛,宜建立国史,撰集帝纪, 上敷祖宗之烈,下纪佐命之勋,务以实录,为后代之准,厌率土之望,悦人神之心, 斯诚雍熙之至美,王者之弘基也。宜备史官,敕佐著作郎干宝等渐就撰集。”元帝 纳焉。宝于是始领国史。以家贫,求补山阴令,迁始安太守。王导请为司徒右长史, 迁散骑常侍,著《晋纪》,自宣帝迄于愍帝五十三年,凡二十卷,奏之。其书简略, 直而能婉,咸称良史。

性好阴阳术数,留思京房、夏侯胜等传。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 亡,母乃生推婢于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后十余年,母丧,开墓,而婢伏 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辄语之, 考校悉验,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子。又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后遂 悟,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 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以示刘惔,惔曰:“卿可谓鬼之董狐。”宝既博采异 同,遂混虚实,因作序以陈其志曰:

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亦安敢谓无失 实者哉!卫朔失国,二传互其所闻;吕望事周,子长存其两说,若此比类,往往有 焉。从此观之,闻见之难一,由来尚矣。夫书赴告之定辞,据国史之方策,犹尚若 兹,况仰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缀片言于残阙,访行事于故老,将使事不二迹, 言无异途,然后为信者,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国家不废注记之官,学士不绝诵览 之业,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则非余之罪 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及其著述,亦足以明 神道之不诬也。

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今粗取足以演八略之旨,成其微说而 已。幸将来好事之士录其根体,有以游心寓目而无尤焉。

宝又为《春秋左氏义外传》,注《周易》、《周官》凡数十篇,及杂文集皆行 于世。

邓粲,长沙人。少以高洁著名,与南阳刘驎之、南郡刘尚公同志友善,并不应 州郡辟命。荆州刺史桓冲卑辞厚礼请粲为别驾,粲嘉其好贤,乃起应召。驎之、尚 公谓之曰:“卿道广学深,众所推怀,忽然改节,诚失所望。”粲笑答曰:“足下 可谓有志于隐而未知隐。夫隐之为道,朝亦可隐,市亦可隐。隐初在我,不在于物。” 尚公等无以难之,然粲亦于此名誉减半矣,后患足疾,不能朝拜,求去职,不听, 令卧视事。后以病笃,乞骸骨,许之。粲以父骞有忠信言而世无知者,著《元明纪》 十篇,注《老子》,并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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