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郎君吁了一口气,道:“虽然赔了一人,我们总算杀了葡雄,圆满达成了任务。”
“天色已晚,咱们回去吧!”
星淡,月明,夜正深。
“嘀哒,嘀哒!”
麦家庄外,来了一匹马。
马已经疲倦,然而鞍上的人,却仍然精神抖擞,他身子跟僵尸一样直。
青衣束发,三十四、五岁,六尺高的身材,五官端正,看上去不像歹人。
麦家的庄院紧闭,屋植下面,高悬著两盏大灯笼。
凄冷的灯光照耀之下,门前石阶之上,赫然仰面倒著一个少年。
白色的长衫上,染满了血污,人连动也不动一下。
他的眼睛睁得老大,眼珠像是蒙上一层雾,丝毫生气也没有。
无论怎么看,他都像一个嗝屁的人,但魂魄呢?彷佛又未完全消散。
这个少年也就是苟雄!
认识他的人并不多。
当然,这个中年人也不认识。
他收组勒住了马,滚鞍跳下,自然就走上石阶,俯身探手,按住苟雄的腕脉。
突然,他剑眉一皱。
苟雄的脉博几乎完全停顿,外面却不见伤口,显然就伤在内里,伤得那么重,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
他既然躺在这里,会会是麦庄主的朋友,负伤逃来不支倒下。
中年人自言自语道:“先将他抱进去再说,反正庄院里,多的是名贵药材,也许能够挽回他的性命。”
言讫,他抱起了苟雄,上前去拍门。
“笃笃笃!”
好一会,大门才打开,一个老仆提著灯笼探头,一见他就脱口道:“管公子!”
被称姓管的公子笑道:“财伯,还认得吗?”
老仆放声大笑,道:“哈哈…管公子还记得老奴贱名,老奴又怎么会不记得你呢?”
姓管的问道:“表兄可在?”
“在,快请进来!”
姓管的抱著苟雄,一步跨人,财伯目光一落,惊问道:“这位少年…”!“伤得很重。”
“什么人这样大胆,竟然伤害公子的朋友。”
“我不认识他。”
财伯一愕,随之点头道:“那会是以子路见不平,救回来的了?”
“这个少年,是负伤躺在这儿,门前的石阶上。”
财伯闻言怔住!
姓管的接著道:“你看看,是否认识他?”
财伯举起灯笼眯著眼,细看了一会儿,道:“像见过这少年郎。”
“也许他和麦兄相识,或者知道麦兄住在这里,负伤前来求救,最后才不支倒在门外石阶上。”
“凡是庄主的朋友,曾经来过这里的,我大部份都认识。”
他了一下,接道:“不过,若他在外面认识的,那我就不清楚了。”
“不管怎么样,先将这个少年救醒再说,麦兄人在那里?”
财伯回答道:“还在书房里绘画。”
“他还是那个脾气。”
“可不是吗?一动笔,就是四、五个时辰。”
姓管的催促道:“事不宜迟,先救人要紧,我这就抱这个少年,到书斋去找人。”
财伯手指道:“书斋在那边,公子记性那么好,一定还没有忘掉。”
“没有。”
“老奴脚步慢,公子请先走一步。”
姓管的点头开步疾走而去。
财伯又高声问道:“门外那匹马,是不是公子的坐骑?”
“劳烦你将它拉到马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