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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迷雾雾迷雾(5/5)

也只能看见他背影,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因为这个背影他觉得有几分眼熟。

可惜他既看不见“他”的脸,同时那背影只不过眼熟而已,终究想不出是谁。

但我敢赌咒一定能找出你是谁。李十八咬牙想道:我承认你是最伟大可怕的敌手,但我最后一定赢你,我一定要打破这团迷雾…

那人忽然从后窗跃出去,李十八为之大吃一惊,连伤痛也忘记了。他吃惊的是那人轻功身法高明得难以置信,还有身形出了窗外竟又反手掩好窗门的手法亦是妙到毫巅。

李十八叹口气走出来吹熄油灯,在一片漆黑中他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以他现在的情况绝对追不到那神秘人物。因此,他只好仍然活在迷雾中,他只好耐心地等候机会。

XXX

秋意更深,夜风也就更为凄冷。

如此寒冷的夜晚,谁会在街头低唱呢?——

虽然不能长相聚,也要长相忆。天涯海角不能忘记,我们的小秘密…

王淑娴连披风也来不及披上,急急忙忙冲出庭院,冲过走廊和厅堂,最后冲出大门,看见了唱歌的人。

那是个须发花白的老头子,拎着三弦。

虽然是在黑暗中,虽然他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但他眼睛明澈,目光锐利,他似乎能在黑夜中把王淑娴看得很清楚。

王淑娴面上露出无尽的失望和寂寞。

但她仍然从髻上拔下一支碧玉凤钗,放在那老人手里。

我以为他一定会回来再见一面的,王淑娴很失望地叹口气,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她回转身子,袅娜背影很快就隐没在大门里面。

她在银灯下又听到悲凉缠绵的歌声,只是当时她却不知道这回竟然是最后一次听到——

纵然不能长相聚,也要长相忆。天涯海角不能忘记,我们的小秘密…

(全书完)

后记:小小一点感言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宋人词)。

二十余年在我来说不是年纪,而是笔耕生涯。至于第二句却是写实——虽然命尚存身犹在,但回溯以往瞻望未来,却非常非常惊怵,还加上不少浩然慨叹!

事实上已经辍笔五六年之久。于今重为冯妇重理旧业、放眼武侠小说文坛(个人翻滚升沉于命运业海之经过不必细表),居然多是旧识少有新秀,曷胜浩叹!

回想此种现象只恐与“地位”及“收入”有血肉相连关系。否则那些旧识同行们,于一纸风行之后,大可效步英美作家研思考察三两年才动一动笔。甚至已可以优游养老,不复受案牍劳形之苦。而同时由于精神物质的鼓励,新秀必然辈出殆无疑问。

为稻粱谋而折腰(伏案爬格子是也)的写作生涯,诚然很清苦。但也不是没有乐趣。至少可以驰骋想象,时吐块垒。及不必酬酢迎送,强无味为有趣极力挤出很有风度而又亲切的笑容。

忽然又想到武侠小说内涵及价值等问题。窃以为任何形式的作品,若能历久不衰,必有“存在”价值。从历史观点看,不论是否文学主流或聊博一粲俚俗说部,论价值自应不分轩轾(鲍参鱼翅与腐乳豆浆可作例证)。若进一步论及本体问题,只怕无论那一种——经世不朽千古如新鸿文诗篇也好;如闪电般蓦然照亮大地然而瞬间即归于无有的旁门左道文章也好,岂能真有“永恒”?事实上亿万年与一-那本体上有何不同?

目前众口交誉的西方作品,以含摄模糊道德意识为最高境界。但在东方人看来,说穿了不值一文钱。“天涯一日成知己,沧海他年见此心”,这种无上情操东方文明古已有之,伯牙碎琴就是典型的例子。豫让漆身吞炭以报国士之遇,根本毫不含糊。

又例如部分现代诗(青菜萝卜鱼翅燕窝俱不可废,只说“部分”而已),便将名词属性作谬误形容使用。于是山岳可以跨开脚步踏得人间的哭与笑变成氧气。而任何歌声可以啃着云霞而填饱沙发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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