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欢喜还来不及,一道闪电突然从下飞起!
闪电比星雨更辉煌,更夺目!
“散!”闪电中一声厉叱!
沙地一阵砂砾激烈磨擦也似的声响暴发,漫天剑雨一时飞散!
闪电未绝,一直飞入张凤的咽喉!
张凤一声闷哼,身子倒飞而出,一飞两丈,倒在野草丛中!
闪电就钉在张凤的咽喉之上!
不是闪电,是剑,沈胜衣的剑!
剑尖只有三寸进入张凤的咽喉!
一击震散漫天星雨,剑上的力道已去十之八九,剩下来的力道只不过十之一二,剑尖也就只能够三寸进入张凤的咽喉!
三寸已足够!
沈胜衣半跪在草丛之中,左手外伸,还是奋力掷剑一击的姿势!
他的身上并没有伤痕,他倒下只不过因为剑雨太迫近,这样子他才能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空间掷剑一击!
这判断何等准确,这一剑的威力又何等惊人!
这一剑似已耗尽他混身的气力,就草丛中半跪,他连站起的余力都似已没有。
“四个!”他仰首向天,满头汗落淋漓,连语声都起了颤抖。
风又起,野草又在摇,沈胜衣披肩的散发又在飞扬。
天边的月还是那么圆,天上的星还是那么亮。
这样的星光,这样的月色,张凤是再也欣赏不到的了。
星月终古长照伊人?
人又怎能?
不是星,不是月。
只是一盏小小的油灯。
灯光没有星光这样闪亮,也没有月色这样清明,但若换是在别的地方,这如豆的一灯对普通人也许仍赚不足,对于如今围坐在桌旁,灯旁的这八个人应该足够有余!
这八个人都是杀手中的杀手!
这八个人都已习惯了黑暗!
只要有光,这八个人的眼睛就能适应环境,这八个人的手就能杀人!
只可惜这地方实在太黑太暗,多了这一盏小小的油灯,八个人也是只能够勉强分得出彼此的容貌,身形。
这一灯有等如无。
有门的地方多数有光透入,有窗的地方也一样。
这地方窗虽然没有,门可少不了。
光还是透不进来,这地方有门也没有用。
门的后面根本又是墙。
这第二道墙也有门户,在另一端。
门后又是墙,第三堵墙!
一折再折,外面就算是中午,光线也一样透不进来。
光线还不懂得一转弯,再转弯!
这地方哪里像是人住的地方。
可是这地方偏偏有人住着。
蝙蝠先生!
也只有蝙蝠先生才会建造一幢这样的房子,才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这地方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没有人愿意进入地狱。
这八个杀手也不愿意。
不愿意也得愿意。
谁要见蝙蝠谁就得进入这地方。
这叫做无可奈何。
人世间多的正是这一种无可奈何。
能够从心所欲,对任何事情都有绝对选择的权力的人,试问又有几多个?
所以这无可奈何,本来就不能算是一种悲哀。
但同一个人,遇着的偏就是这种无可奈何的事情,却就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了。这样的人岂非多得很?
地狱的气氛当然不是容易抵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