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小说

字:
关灯 护眼
聚小说 > 秦宝宝发威 > 第十四章(9/10)

第十四章(9/10)

把他打死。

可惜像冯子中这种人想法,想法总要比拳头慢得多。

他这一拳击出时,想收都不可能。

高渐飞却在冯子中一出拳时,就发现了其中的破绽。

高渐飞并不懂得破绽的意思,他只知道,一个人如果使出冯子中这样的拳法,就简直像把脸伸向自己的拳头一样。

所以高渐飞伸出了自己的拳头,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一拳有多快,也不知道这一拳有多重。

他只知道这一拳一定可以打中冯子中的脸。

他打中了。

“砰!”这是皮肉撞击的声音,高渐飞看到冯子中庞大的身体像一个皮球一样弹了起来,高高地向后摔倒。

在冯子中飞出去的时候,他还看到冯子中的脸简直成了一个烂柿子。

只到这时,高渐飞才感到自己用的力气未免太大了点。

冯子中努力地爬了起来,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这时他忍不住惊叫了起来。

他没有摸到自己的鼻子,因为本应该是鼻子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团烂糊糊的肉,他摸到了自己的牙齿。

因为那个叫做嘴唇的,可以盖住牙齿的肉现在已经不见了。

他摸到牙齿的时候,牙齿就到了他的手心里。

这时候他连叫都叫不出来了,现在他只明白了一件事。

他明白这个叫高渐飞的人根本就不是人。

虽然高渐飞一拳打倒了济南府有名的“神拳无敌”冯子中,可是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他仍然觉得肚子很饿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和肚子饿了就要吃饭是一样的道理。

冯子中当然悄悄的溜走了,令高渐飞奇怪的是,冯子中这个人的拳头虽不是很快,脚倒是很快。

高渐飞听说过,当一个人的眼睛不行时,他的耳朵就会更灵敏。

冯子中的拳法不行,所以他的两条腿跑起来很快。

这也是一样的道理。

高渐飞决定暂时不去找秦宝宝,因为他必须先解决自己的肚子问题。

他运气很好,因为他一想吃东西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馄饨摊子。

可是一闻到馄饨的香味的时候,又觉得自己的运气并不好了。

一个人身上没有一文钱,且又很饿的人,如果闻到食物的香味,岂不是一件最残忍的事情?

他现在开始觉得,发明馄饨这种食物的人一定是一个混蛋。

“你想吃馄饨?”

声音从高渐飞的身后传来,很浑厚的男人的声音。

这个人也跟着高渐飞很久,高渐飞本该早就发现他。

可是一个人正在饿着肚子,又发现食物的时候,其它的感觉器官就不会太敏锐。

高渐飞一向是一个说实话的人,他老老实实的道:“我想吃。”

这个人走到了高渐飞的面前。

高渐飞看这个人的时候,就比刚才看冯子中的时候要顺眼得多。

这个人已近中年,穿着一件整洁但绝对称不上华贵的衣服。

这件衣服不该有褶子的地方绝不会有一条褶子。

这说明这个人是一个规矩人。

这种人永远按照一种既定的方法做事,绝不会有丝毫偏差。

这个人客客气气地道:“我可不可以请你吃一碗馄饨?”

高渐飞笑道:“当然可以。”

他想不通这个人居然用这种口气请自己吃馄饨,好像高渐飞如果不答应,他一定会跪下来求他一样。

高渐飞坐下来吃馄饨,他并不知道馄饨是什么滋味,他只知道馄饨很烫。

望着眨眼间就变成空碗的碗,高渐飞觉得很不好意思。

这个人道:“你还想吃。”

高渐飞道:“还想吃。”

于是他一共吃了十六碗,吃到十七碗的时候,他总算知道馄饨是用肉做的。

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看着高渐飞,脸上没有一丝惊讶的样子。

好像高渐飞就算把馄饨摊子吃下去,他也并不觉得不对。

高渐飞这一次慢慢地放下了碗,冲着这个人笑了笑。

这个人道:“你一定很想走一走,散散步。”

高渐飞道:“当然。”

高渐飞发现,这个人的要求总是令人无法拒绝。

他甚至觉得,这个人对自己简直比自己的母亲对自己还好。

吃饱了饭,就要走一走,好让肚子里的食物尽快地消化。

人的确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人在饿的时候就拼命地想找东西吃,可是当他们吃饱了的时候,又想把食物尽快地消化掉。

在大明湖边慢慢地散着步,看着俊男俏女闻着花香的确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这个比高渐飞的母亲还要心疼自己的人,一直不即不离的跟着高渐飞。好像不管高渐飞有什么要求,他一定会满足他。

【1】【2】【3】【4】【5】【6】【7】【8】【9】【10】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日常偷渡失败空赋倾城色(NP)风吹不进(1V2)失败者(np)星际入侵(np)魔头的命根 (双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