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她就嚷着让她赔钱,因为她打伤了他们。
警局警司一类的上级领导都被惊扰了,走了出来:“干什么,干什么,吵什么吵?”
她毫不理睬这些嫌疑犯,继续说着:“我见到三号抢劫犯冲过来,蹲下,捡起地上的一根竹签,对着他的腿刺下去…”
顿时整个警局一片安静,光头愣了半天,瞪着眼睛用没受伤的另外一只手指指着:“听到没有,听到没有,她自己承认的!警察同志,看把我们打得那么惨,一定要她赔钱呀。”
“行了,进去吧~”一个警察硬是将光头推进了旁边的审讯室。
“四号抢劫犯不敢动手了,跑回去扶二号嫌疑犯,打算放弃犯罪行为继续时,警察同志你们来了。这就是整个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结束。”她平静地说完最后。
办事员一直写着,写完最后一个字后问:“还有什么细节没有说的,麻烦想一下。”
“没有,一点都没漏。”她回答:“如果没问题的话,我签字,签完能走吗?”
那个领导走了过来:“让我看看。”
“副所长。”办事员将手中笔录递了过去。
那个副所长飞快的在长达三页的笔录上看了看:“我问你几个问题。”
“副所长请说。”她微带客气。
副所长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为什么要反击,不怕自己受伤吗?”
“因为不想受伤,也只有反击。”她淡淡地道:“三个并没有受重伤,过几天就好了。”
幸好这些小毛贼没有拿着刀出来,否则今天他们可能永远不能继续他们的犯罪职业生涯。否则他们抢劫用的作案工具,插在他们自己身上,她也只属于正当防卫。
副所长沉思了一下问:“你以前当过警察还是当过兵,能同时对付四个男人,应该不简单。”
不能说自己什么都不会,她回答:“以前我学过一些防身术什么的,从来没用过。不信可以去我所在户籍调查,是不是有犯罪前科。”
副所长狐疑地看着她,这些吃皇粮的,也不是白吃的,见多识广,一定看出来她有什么和普通人不同的。可她不说,又能如何?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录完笔录,副所长还叫警员个她打了一份饭菜,吃完后开着车把她送到了长途汽车站,赶上了十点的最后一班长途车。
坐在只有一半上座率的车内,她索性就坐到最后一排,将包搁在脑后当枕头,翻看手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