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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经比丘国(2/3)

金角看到白骨而发说了那么多,便,说:“你说的你们那个世界我也不是十分了解,但是我想,人与人相。本来就应该真诚相待,有情有义才是,否则生命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白骨笑笑,摇摇:“扯远了,我说我自己,我以前也和多多一样,我是一个人,对你们妖怪也是喜地。但是我魂穿到这个世界,魂魄附到被孙悟空打死的白骨上。一朝醒来,发现自己成了女妖怪,女,起初的兴奋异常,想着自己也可以呼风唤雨,一定要吃到唐僧之类,所以我后来带着我手下的小妖一直往西行,在路上碰到你们,但是后来。我成功吃到唐僧,趁你们找孙悟空去的时候离开你们后,我一个人在长安城里狼,我才慢慢发现妖怪与人地不同来。我每时每刻,碰到地人类,没有一个是不讨厌妖怪地,他们对妖怪又怕又恨,每当我在他们面前现时,他们就面惨白,甚至连看一都不敢看我,可是真奇怪啊。不知是因为我从前是人的缘故,还是别地什么缘故,虽然人类很讨厌我,可是我却十分的想和他们亲近,这样,就一次一次的让自己被人类讨厌着害怕着。我后来就分外的想念小多。因为只有她,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不讨厌妖怪。而且对我特别好地人类,我不论我从前与她的情,其实我们也只是来自同一个时空,以前也不认得,我刚碰到她吃,因为十分的渴,就想吃掉她,后来黄大哥救走她,你和银角当时捉到我,要杀我的时候,她却又奋不顾来,竭力要救我,这是她第一次动我的时候,以前,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好过,人人都冷漠相待,你一个人要是被人欺负,在危难之中,旁边的人绝对只有落井下石幸灾乐祸的想法,不会想到要伸手帮你一把,所以,小多当时救了我,我很动,我后来吃到唐僧,当时只有她和我在一起,我想带她走,许她过最好的人类生活,闹繁华,她以前天真的想要很多钱,我也许给她,但是她却不同意,她说要留下来等你们,我为了劝她走,说了你们很多坏话,说你们妖怪会吃人,你们不会回来了,你们以后肯定都会死掉,嫁给妖怪喜妖怪没有好下场,但是她不为所动,依然执意留了下来,我没了办法,只得一个人带了小妖走了,这是她第二次让我吃惊的地方,因为这两,后来我一个人在长安地时候,将近一年,我越到后面,越想她,因为除了她之,没有一个人对我好

打心里从来没有看不起妖怪过对不对?”

这些话,金角又不自禁的想起从前,往事历历在目,一切都是沧海桑田,变化了好多。

白骨:“我以前和多多的想法一样,因为我和她来自同一个时代,生活在相似的环境里,不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是非常地相像,我也看过写你们故事的那本书,我也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们妖怪,你们天真纯朴,有情有义,心地仁厚,而且不贪心,守信用,重情义等等,许许多多优眯,那些优,我们人类也曾经有过,只是后来,发现如果继续保持那些品质,比如真诚,比如天真,比如仁厚,比如刚正不阿,比如清廉,我们就会在社会上混不下去,要想在社会上活得好,就必须明,冷漠,学会媚上欺下等等,所以,看你磁的故事时,我们很多人吧,大概有很多人,都会慨,妖怪们多可啊,我们喜妖怪,所以,金大哥,多多的确是真心喜妖怪的,我也是,我想,你们之所以一直拥有那些好的品质,大概是因为你们一直生活在山林里,没有官厚禄,功名利禄,所以才仍然有着这些好品质,我们已经失去了那些,所以对于你们。我们都是很喜的。”

金角笑了笑,沉默着,一会说:“你说的没错,多多是我活这么多年,唯一一个不害怕我们妖怪的人类女。所以,我们都很喜她,不但是我,我想所有的妖怪要是认识了她,都会喜她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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