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空,我听见有护士小声地互相咬耳“这姑娘得的真是哮喘,而不是精神病?”
在医院里,治好的不仅是我的哮喘病还有我当时背后被王老头打的伤,以及被那个三哥给踢出来的伤。
我这才发现,这才离开孤儿院多久,我就已经伤痕累累。
出了院之后,我无处可去。这是我早就意料到的事情,我试图去一些餐馆酒店当服务员,经理直接以不招童工、没有身份证两个理由把我赶了出来。
吾可奈何?无可奈何。
我开始佩服我一直很烂的文言文。
我记得有个好心的老板对我说:“年纪小小的就该去学校好好读书,就算家里再没钱也别老想着赚钱,还是读书好,来,拿着,买点好的吃吃,都瘦成这样了。”说着他从皮夹里拿出两百块钱给我,然后让我离开。
读书?我能吗?
按我的年纪,一般人应该还是在读初中,可我一出生就注定享受不到一般人的待遇。
兜兜转转,我又走到了那家KTV的门口。
之前在里面发生的一幕幕在我脑海中反复放映。
口红女被袁娜按住头,往墙上一直撞,血迹染红了白墙。
袁娜自以为是的在玫姐面前叫嚣,却狼狈的被玫姐背后的叫虎哥男人打在地上爬不起来。
可在我们面前风光无限的玫姐,却对那个叫三哥的人小心翼翼地讨好,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即使躲在了角落,也依然能够听见包厢内传来的尖叫,也不会忘记那天玫姐从包厢里出来的样子。
我转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我去到一家服装店,用卡里剩下的钱买下几套很好看却并不十分昂贵的衣服,然后再去了化妆品店,买了廉价的化妆品。
走进一家发型店,将原本笔直的长发,卷成了大波狼。
卷曲的头发让我的脸形显得更小,可脸上透露出来的年龄却大了几倍。
找到一家大型超市的洗手间,脱去我身上原本的衣服,换上新买的服装,再穿上高跟鞋。
我对着镜子化妆,手法并不熟练,但依然继续画着。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的美丽。
走出洗手间的时候,我把我原来的衣服扔进了洗手间门口的垃圾桶里。
当我走出洗手间,来到大型超市的门口时,不再是进来时的默默无闻,我感受到了他人的目光,我把头抬了起来,毫不避讳的迎接众人的目光。
我踩着高跟鞋,不再觉得脚下的高跟鞋难走,反而体会到了一种高傲。
走在街上,从一些商店外面的反光的墙壁上我看见自己的身影。这样的我,跟别人说我只有十四岁,没人会信。
路人回头看我,我的嘴角勾起一笑。
我又回到了那家KTV的门口,看了看门口的招牌,毫不犹豫地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第一步。
口红女的下场,可能是我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