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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3/3)

寄眉道:“四小姐人品不行,不知道五小姐是什么样的人。”

“只要不是太差劲的人,我相信你们都能相处好。”他笑嘻嘻的夸道:“我媳妇这么好,谁跟你相处不好,那肯定是她的毛病。”

她低头浅笑,这时元毅吐了个奶泡的,逗的她直笑,拿帕子给孩子擦了嘴角。砚泽戳了下儿子胖乎乎的脸蛋,道:“他可真好玩。”

“娘说四五岁之前,最招人喜欢。等再大点了,就招人烦了,整日四处乱跑,弄的鸡飞狗跳。”说到这里,瞅了眼丈夫:“娘说的是真的吗?”

“…”萧砚泽脸皮厚,一仰头:“嘁,她说的不对。我不管是四五岁还是六七岁,哪怕到现在,一直都挺招人喜欢的。”涎着脸抱着妻子,笑问道:“是不是?”

寄眉心道,你是招女人喜欢吧。不过,她也是女人,所以丈夫得她喜欢。她抿嘴笑着点头:“是,喜欢。”



这日,萧砚泽应邀去参加城里诗社的聚会。这大半年来,有空就陪着妻子,几乎忘了跟文人骚客们的往来。可显然,诗社的人没忘记他这个财主,萧九爷不在粟城了,他侄子就是大家的财源。

商贾最怕落下为富不仁的名声,萧家花银子通过这帮读书人买‘爱才惜才’的好名声,若是招惹了他们,写个文章,编排个曲目,恶心萧家,就划不来了。

诗社里有几位富家公子,学问还不如萧砚泽,但在诗社混了一段日子,也自诩为文人了。文人多数都有狎妓的癖好,在晴好的天气里,狎妓游山玩水,一时引为风尚。

诗社聚会选在山脚下一处山庄,从山庄赛诗出来,众人登船游湖。

他如坐针毡,倒不是因为别人吟诗作赋,他插不上话,而是狎妓饮酒时,歌姬露出的三寸金莲叫他不忍直视。偏有人喜欢,搂着歌姬一双竹笋似的尖尖小脚把玩,这让他倒尽胃口,移开目光,坐在窗边,一心看湖上的风景。

这时,就听有女子娇滴滴的唤他:“萧大少爷,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他觉得这声音耳熟,一抬头,竟是蔻霞:“你怎么在这儿?”他记得打发她的时候,给了她一笔银子,叫她从良安身。没想到,她重操旧业,又做起歌妓这行当来了。

蔻霞眼中带泪的道:“一言难尽。”

砚泽挑挑眉:“一言难尽的话,干脆别说了。”转头看湖上的景色。

“大少爷有所不知,奴命苦,自从离开您,一直艰辛的过活,几经挣扎,最终还是重新沦落到这火坑来了。”

“…”他觉得这套说辞挺耳熟的,好像当初她就是凄凄惨惨的哭诉,叫他心生怜悯。

“自从您那次雨夜离开奴家,奴家从天冬那儿得了银两,本想就此离开粟城,去京城讨生活。没想到在路上,干娘拿走了银两,还把我卖给了当地一个鳏夫。后来,他转手又把我卖给了…”

“好了!”萧砚泽听不下去了,顺手摸出一把碎银子塞给蔻霞:“你去那边陪酒吧,让我安静一会,别再过来了。”

“大少爷,奴家…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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