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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一只布包袱(3/7)

他自己愿意说出来,不然,没有什么人可以强迫他讲。要是他自己不主动说,那么这个秘密,也就永远不为人知了!所以,哈山和白老大十分小心,绝不试探,唯恐打草惊蛇——虽然他们当时不知道史道福究竟有什么秘密。

直到那天,史道福这样一问,哈山和白老大互望了一眼,白老大打了一句苏白(苏州话):“来哉!”意思是史道福快要说出他的秘密来了。

哈山装作若无其事:“不知道,如果你不方便说,不说也不要紧。”

愈是叫别人不要说秘密,人家就愈是要说,这是人的通病,史道福也不例外,可是他又呷了一口酒,添了半天嘴唇,把口中的几只假牙拿下来再放上去,足足过了两分钟,哈山和白老大两人都几乎忍不住要骂脏话了,他才道:“我上代,和小刀会…有过一点纠葛,由于我上代…做了对不起人的事,不是很光采…这是一个大秘密,至少有七八十年没人提起了!”

白老大和哈山等了半天,憋了一肚子气,却听得他扭扭捏捏,讲出了这一番话来,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哈山首先忍不住,发言“触霉头”:“是不是你上代曾经告过密,把小刀会送到官府去过?”

上海话之中,说话“触人霉头”的意思,就是不客气,不说好听的话,故意令对方难堪,再俚俗一点,可以说成“煤球一吨一吨倒过去”有种非令对方下不了台不肯休止的刻薄。

哈山这时候的话,也就够刻薄的了。因为根据中国民间的传统,同情总是放在造反的一方,不会放在官府的一方,那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所形成的一种民族叛逆心理。小刀会在上海造反的前因后果不必深究,敢于和官府对抗,而且官府又和洋人勾结,那就足以令小刀会在传统之中变成英雄。

哈山那两句话,等于是说史道福的上代,干过官府的狗腿子,这侮辱可算是相当大。史道福一听,立时瞪大了眼,涨红了脸,十分生气,可是他在喝了一口酒之后,怒气消失,叹了几声:“不至于那么不堪,可是也…实在对不起人,我说的上代…是我的叔叔和阿婶,我自小丧父,娘走得不知所终,是叔叔和阿婶养大我的,当时,我叔叔是一个手艺人,专替人补鞋子,在一个弄堂口,摆一个小摊子,事情发生那年,我四岁,已经有点记性了!”

他说到这时,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像是对于自己能保持四分之三世纪的记忆,十分自傲。

而哈山和白老大两人,在这时,不禁面面相觑,啼笑皆非。

他们绝未曾想到,史道福竟然会“从头说起”他四岁时发生的事,如果一直说到现在,那什么时候才能说得完?而且,这种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听来有什么味道?只怕会把人闷死!

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心思,所以不约而同,一起张大了口,大大地打了一个呵欠。这样的“暗示”一般来说,都相当起作用,可是在史道福面前.一点也没有用,史道福一面指着自己的脑袋,一面继续道:“那天下午的事,我还记得,我刚把一个客人的皮鞋,送到一间大菜馆子里去回来。大菜馆子里食物的香味,令我一直咽口水,咽到了弄堂口的鞋子摊前。

哈山和白老大苦笑,互相举杯,喝了一口酒,心想没有办法,只好听下去了。想想一个穷孩子,进入大菜馆子(西餐厅),闻到了食物的香味而大是垂涎的情景,倒也相当动人,所以第二个呵欠,就没有打出来…

史道福继续道:“一到弄堂口,我就看到一个人,抱着一个‘蜡烛包’,在和我叔叔说话,叔叔的样子,像是十分为难,那人好高,我要抬高头,才能看到他的脸,我及不到他腰高,所以一走近他,就看到他腰上,别着一把雪亮的小刀,刀柄还挂着红绸,神气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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