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麦克弗森说。他朝莫里斯看看。
“我不要。”莫里斯说完从椅子里站起来。“我想我要重新听一下本森的某些谈话录音。”
“好主意,”麦克弗森说,尽管他并不真的这样认为。他意识到莫里斯应该有点事情做做——应该做点什么,随便什么,只是不要让他停下来。
莫里斯走了,埃利斯也走了。办公室剩下了麦克弗森一个人,还有他墙上的五彩图表和他不断的思绪。
罗斯与安德斯谈话结束的时候已是中午。她累了。苏格兰威士忌平静了她的内心,却加剧了她的疲劳。谈话结束时,她发现自己说话已结结巴已,前言不搭后语,边说边纠正,因为所说的活没有确切他说出她的本意。她从未感到这样疲倦,这样体力不支,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
而安德斯则是机敏精神,毫无倦意。他说:“你认为本森现在会在哪里?他可能会去什么地方?”
她摇摇头。“这是不可能知道的。他处于发作后状态一一我们称其为后期猝发——那是无法预知的。”
“你是他的精神病医生,”安德斯说“你一定很了解他。难道没有什么办法来预测他要如何行动吗?”
“没有,”她说。天哪,她真是累了。他为什么不明白呢?“本森处于不正常状态,精神接近失常。他神志混乱,正不断地受到刺激,不断地发作。他什么事都可能做。”
“如果他神志不清…”安德斯的声音逐渐低了下来。“如果他神志不清,他会干什么?他会怎么样?”
“听着,”她说“你这样是没用的。他什么事都可能做。”
“好吧,”安德斯说。他瞥了她一眼,又呷了口咖啡。
我的老天,他为什么就不能随它去?他想猜透本森实在是不切实际,荒唐透顶。再说,人人都知道到头来事情将会如何结束。总会有人发现他,然后开枪把他打死,这就是结局。即使本森也说过——
她停下来皱皱眉头。他说什么来着?所有这一切将会这样结束什么的。他的原话是怎么说的,她想回忆他的原话,但怎么也想不起来。她当时太惊慌了,没法特别注意。
“这些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安德斯说着站起来走到窗前。“在别的城市,你也许会有机会。但不是在洛杉矶,绝对不是在这个五百平方英里的城市里,它比纽约、芝加哥、旧金山和费城加起来还大。这你知道吗?”
“不,”她心不在焉他说。
“藏身的地方大多了,”他说“逃脱的办法大多了——道路大多,机场大多,码头大多。要是他聪明的话,他早就离开了。去了墨西哥或者加拿大。”
“他不会那样做,”她说。
“他会怎么样呢?”
“他会回医院的。”
一阵沉默。“我原以为你无法预测他的行为,”安德斯说。
“这只是一种感觉,”她说“就是这样。”
“我们最好去医院,”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