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打算,我不是平常的女子。抛弃了我的身分,是对不起自己。我得勇敢,可不能装疯卖傻,我不能把自己放在危险的地方。那些男朋友都说爱我,可是哪一个能满足我所应当要的,必得要的呢?他们多数是学生,他们自己也不准知道他们的将来怎样;有一两个怪漂亮的助教也跟我不错,我能不能要个小小的助教?即使他们是教授,教授还不是一群穷酸?我应当,必须,对得起自己,把自己放在最高最美丽的地点。
奋斗了许多日子,我自动的停战了。家中给提的人家到底是合乎我的高尚的自尊的理想。除了欠着一点爱,别的都合适。爱,说回来,值多少钱一斤呢?我爽性不上学了,既怕同学们暗笑我,就躲开她们好了。她们有爱,爱把她们拉到泥塘里去!我才不那么傻。在家里,我很快乐,父母们对我也特别的好。我开始预备嫁衣。作好了,我偷偷的穿上看一看,戴上钻石的戒指与胸珠,确是足以压倒一切!我自傲幸而我机警,能见风转舵,使自己能成为最可羡慕的新娘子,能把一切女人压下去。假若我只为了那点爱,而随便和个穷汉结婚,头上只戴上一束纸花,手指套上个铜圈,头纱在地上抛着一尺多,我怎样活着,羞也羞死了!
自然我还不能完全忘掉那个无利于实际而怪好听的字——爱。但是没法子再转过这个弯儿来。我只好拿这个当作一种牺牲,我自幼儿还没牺牲过什么,也该挑个没多大用处的东西扔出去了。况且要维持我的“新”还另有办法呢,只要有钱,我的服装,鞋袜,头发的样式,都足以作新女子的领袖。只要有钱,我可以去跳舞,交际,到最文明而热闹的地方去。钱使人有生趣,有身分,有实际的利益。我想象着结婚时的热闹与体面,婚后的娱乐与幸福,我的一生是在阳光下,永远不会有一小片黑云。我甚至于迷信了一些,觉得父母看宪书,择婚日,都是善意的,婚仪虽是新式的,可是择个吉日吉时也并没什么可反对的。他们是尽其所能的使我吉利顺当。我预备了一件红小袄,到婚期好穿在里面,以免身上太素淡了。
不能不承认我精明,我作对了!我的丈夫是个顶有身分,顶有财产,顶体面,而且顶有道德的人。他很精明,可是不肯自由结婚。他是少年老成,事业是新的,思想是新的,而愿意保守着旧道德。他的婚姻必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要给胡闹的青年们立个好榜样,要挽回整个社会道德的堕落。他是二十世纪的孔孟,我们的结婚像片在各报纸上刊出来,差不多都有一些评论,说我们俩是挽救颓风的一对天使!我在良心上有点害羞了,我曾想过奋斗呢!曾经要求过爱的自由呢!幸而我转变的那么快,不然…
我的快乐增加了我的美丽,我觉得出全身发散着一种新的香味,我胖了一些,而更灵活,大气,我象一只彩凤!可是我并不专为自己的美丽而欣喜,丈夫的光荣也在我身上反映出去,到处我是最体面最有身分最被羡慕的太太。我随便说什么都有人爱听。在作小姐的时候,我的尊傲没有这么足;小姐是一股清泉,太太是一座开满了桃李的山。山是更稳固的,更大样的,更显明的,更有一定的形式与色彩的。我是一座春山,丈夫是阳光,射到山坡上,我腮上的桃花向阳光发笑,那些阳光是我一个人的。
可是我也必得说出来。我的快乐是对于我的光荣的欣赏,我象一朵阳光下的花,花知道什么是快乐吗?除了这点光荣,我必得说,我并没有从心里头感到什么可快活的。我的快活都在我见客人的时候,出门的时候,象只挂着帆,顺风而下的轻舟,在晴天碧海的中间儿。赶到我独自坐定的时候,我觉到点空虚,近于悲哀。我只好不常独自坐定,我把帆老挂起来,有阵风儿我便出去。我必须这样,免得万一我有点不满意的念头。我必须使人知道我快乐,好使人家羡慕我。还有呢,我必须谨慎一点,因为我的丈夫是讲道德的人,我不能得罪他而把他给我的光荣糟蹋了。我的光荣与身分值得用心看守着,可是因此我的快活有时候成为会变动的,象忽晴忽阴的天气,冷暖不定。不过,无论怎么说吧,我必须努力向前;后悔是没意思的,我顶好利用着风力把我的一生光美的度过去;我一开首总算已遇到顺风了,往前走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