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叶子给你吧。"
大街小巷全是烂泥,除了粒泥,什么都没有泥巴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几乎有一英尺多深,其余的地方,全都有两三英寸深。猪到处走动,嘴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有时你会看见一头泥糊糊的母猪带着一群猪崽子无忧地沿街逛荡,一歪身就当着街上躺了下来,害得人们必须绕过它走,它却伸展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悠然的神态,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哇。哇,过去,咬完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两三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懒汉一个个站起来,傻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猎的踪影才算完事。那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直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便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刺激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煤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疯狂地奔跑,到死为止。
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斜斜的,快塌到河里了。住人家的都已经搬了出来。沿河有些房子的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人家的却没有迁出,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样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个一片共有四分之三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掉它,得经常向后缩。缩。缩。
每天越是尽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常得从乡下带着午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见到过几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
"老博格斯来啦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次他来啦,伙计们。"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致勃勃,我看他们习惯了拿博格斯开心。其中一个人说:
"不知道这一回他要弄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收拾的人都收拾了,那他现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另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驰而来,一边大喊大叫,仿佛印第安人的架势,他吼道:
"快闪开,快闪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荡荡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以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时间,因为他到镇上来,是来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家伙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吃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向前走,一边说:
"你从哪儿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朝前去了。我吓得丢了魂似的。可有一个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