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需要证实的。您说您是在去大橡树客店的路上,起诉书却指控您是在教堂里。说您在一点差几分的时候离开赛马场,来到教堂的墙根底下与您的同谋碰头,他拿着一张梯子在那里等您.您是在行窃不成之后才去大橡树客店的。”
我想竭力证明这个指控是不可能成立的,但我看得出来,法官并不相信我。
“您如何解释您的狗在教堂这一事实?”法官问我。
“我解释不了,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我的狗没有和我在一起。我是在早上把它拴在我们的一辆车子上的。”
我如果再要往下说,那就不合适了,因为我不愿意给别人提供对我父亲不利的材料。我看了看马西亚,他示意我继续说下去,但是我没有这样做。
轮到传证人到庭作证了。法官先要这个证人手按福音书起誓,说他将不偏不倚地讲真话。
这是一个肥胖矮小的老头,尽管他有一张红面孔和一个发蓝的鼻子,神情却是令人惊异地庄严。在起誓之前,他向法官席弯下腰来鞠了一个躬,然后又昂首挺胸地站直了身子。他就是圣乔治教堂的执事。
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当时人们是如何突然把他叫醒的,又如何对他说教堂里发现了小偷,他又是如何的惊慌和愤怒;他的第一个想法是认为人们在拿他开玩笑,捉弄他。可是人们是不会跟他这样的人开玩笑的,他明白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他于是匆忙地穿上衣服,以致背心上的扣子都绷掉了两颗。他终于向教堂奔去,把教堂的门打开了。他到底发现了谁,或者看见了什么?原来是一条狗。
对他的证词,我没有什么可回答的,但是我的至今不吭一声的律师却站了起来,他晃了晃他的假发,用手在肩上把长袍拉拉整齐,讲话了。
“昨天晚上是谁关的教堂的门?”他问道。
“是我。”教堂执事回答,“这是我的职责。”
“您能肯定这点吗?”
“我自己做的事情,我就能肯定是我做的。”
“如果您自己没有做过呢?”
“我就能肯定我没有做过。”
“很好。那么您能起誓您没有把这条狗关在教堂里吗?”
“如果有狗在教堂里,我一定会看见的。”
“您的眼睛管用吗?”
“我的眼睛和所有的人一样。”
“六个月以前,您没有撞进吊在肉店门口的一头开了膛的牛肚子里去吗?”
“我看不出对一个象我这样神志健全的人有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的重要性。”执事喊了起来,他的脸已经气得发青。
“如果这问题真正是重要的,您是否愿意费心来回答呢?”
“我确实在那里撞过一头寄生,但那是因为有人把它挂得碍手碍脚的缘故。”
“那您没看见啰?”
“我当时心里有事。”
“当你关教堂门的时候是刚吃过晚饭吗?”
“当然啰。”
“那您撞在牛肚子上的时候,也是刚吃过晚饭吗?”
“但是……”
“您是想说没吃过啰?”
“吃过了。”
“您喝的是淡啤酒还是浓啤酒?”
“浓啤酒。”
“喝了几品脱①?”
① 品脱:英国容量单位,合O。568升。
“两品脱。”
“从来不多喝吗?”
“有时三品脱。”
“从来不喝四品脱、大品脱吗?”
“很少。”
“您在晚饭后不喝点掺热糖水的烈性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