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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火枪手的内情(2/4)

穆斯克东是诺曼底人,本来有一个温厚的名字,叫波尼法斯,主人给他换成了穆斯克东这样一个非常响亮,非常好斗的名字①。他给波托斯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个钟的自由时间,去搞什么名堂,满足自己其他方面的需要。这条件波托斯接受了,觉得相宜。他拿几件旧衣服和替换的斗篷,去为穆斯克东订了几件短上衣。多亏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裁,把这些旧衣服翻成了新的。不过,有人怀疑裁的老婆想让他放弃贵族习惯,屈就于她。穆斯克东到跟着主人,可神气了。

阿拉米斯的寓所不大,包括一间小客厅、一间餐厅和一间卧室,全都在楼下;窗外一个小园,明丽青翠,绿树成荫,阻隔了邻居的视线。

至于阿拉米斯,他的格介绍得够充分的了。再说,他本人的格也好,他的伙伴们的格也好,我们可以在其成熟的过程中随时介绍。阿拉米斯的跟班,名叫赞。由于他的主人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教士,所以这个跟班像教士的仆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裳。他是贝里克人,三十五到四十岁光景,情温厚,文静,人长得胖胖的,在主人留给他的空闲时间,常读宗教书籍,必要的时候,也为主人和他自己饭,菜的样数不多,但极为可。除此之外,他算得上又哑,又瞎,又聋,忠实得死心塌地。

最后还有一个镶嵌金银的小匣,制作非常致,上面有着与宝剑和肖像上相同的勋徽图案;它搁在炉台当中,与房间的其他陈设相比,显得极不协调。匣的钥匙,阿托斯随时带在上。不过,有一天他当着波托斯的面打开过那匣,所以波托斯知,匣里只装着一些信件和文件,大概是情书和家传的文件。

常言:“有其主必有其仆。”现在且下阿托斯的跟班格里默不表,而来谈谈波托斯的跟班穆斯克东吧。

有一天,他甚至想向阿托斯借这把剑,去与一位公爵夫人幽会。阿托斯一句话也没说,搜遍了上的袋,把珠宝、钱包、大小金链,统统掏来,给波托斯。“至于那把剑,”他说“它固定在墙上啦,只有当它的主人离开这时,它才会挪动位置。”除了这把宝剑,墙上还有一幅肖像,画的是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个贵族老爷,服饰非常华丽,前佩着圣灵勋章,面廓与阿托斯有某些相似之,那是同宗同族的相似,说明那位显赫的贵族老爷,那位国王骑士团的骑士,是阿托斯的祖先。

波托斯的寓所在老鸽棚街,房宽敞,外表上很豪华。每当他与某个朋友一起经过自己寓所的窗下时,看见穆斯克东像往常一样,穿着讲究的制服站在窗,便抬起,用手一指说:“这就是敝人的寓所。”不过,谁也没有上他家里去找过他,他也从来不邀请任何人上他家,所以他这个外表豪华的家,里边究竟怎样富丽堂皇,没有任何人想象得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住所吧。

达达尼昂生很好奇,正如一般计谋的人一样

阿托斯住在费鲁街,和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两小间房,布置得讲究,是连家一起租的;房东太太还算年轻,颇有风韵,常对阿托斯飞媚,但不起作用。这简朴的房的墙上,缀着几件旧时代璀璨夺目的东西,例如其中有一把宝剑,上面有的金银丝嵌,从款式看,应该是弗朗索瓦一世时代的了,仅仅镶嵌着宝石的剑柄,就可值两百比斯托尔。然而,即使在最穷困的时候,阿托斯也不肯拿去典当或卖。这把宝剑,波托斯一直见了就红,如果能得到它,就是少活十年他也心甘。

至于达达尼昂,我们已经了解他的住所,并且认识他的跟班普朗歇师傅。

①在法语里,波尼法斯(Boniface)意为脑简单、傻里傻气的人;穆斯克东(Mousqueton)意为短筒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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