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喜欢你“假设”你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喜欢我吗?』
在如果与假设之间,我们同时坚持着嘴巴的最后一道防线。
【4:55】〈6〉byjht。
也许,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场男女一样,谁也不愿意先松口。
好像先松口的人会背负先沈沦的耻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风险。
就像传说中的鹬跟蚌,互不相让的结果,便是等着渔翁来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
可惜情场上永远只有鹬跟蚌,从来就没有渔翁。
所以我和她不仅都不是赢家,连输得一败涂地的权利也没有。
不知道是第几次我们同坐那班4:55的火车,我只记得那天仍是个周末。
那次她的话似乎特别多,多到竟然还露出她的腰围。
在火车快到桃园,我正准备等她头壳坏去也露胸围时,她突然转移话题问我:
“听过“4:55”这首歌吗?”
『我没听过。是中文歌吗?』
“是英文老歌,它是“爱你一万年”的西洋原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听吗?”
『好啊!』
她拿出CD随身听,把耳机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准备好了吗?要注意听喔!”
我点点头。
她用食指贴近嘴唇,比了个“嘘”的手势。
然后按下了PLAY键。
【YesIsawyouatthestation
Longdistancesmile
Youwereleavingfortheweed
Catchingthe4:55
Withyounew…】
“好听吗?”听得正入神之际,她拔掉了我的耳机。
『很好听。为什么突然想到这首歌?』
“你很聪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聪明,而不是通灵。』
她彷佛故意忽视我的抗议,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后来我才知道,她要表达的是歌词中的第叁句和第四句。
因为两天后,她从桃园中正机场离开台湾,到了美国。
那是我最后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号。
她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bye-bye。
当然更没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虽然这是可以预期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发生时,我还是无法接受。
我想莫名其妙的开始势必要伴随着莫名其妙的结束。
甚至当我用“开始”来形容我和她之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为我们可能未曾开始。
也许,我跟她不是不能开始,也不是不想开始,而是不敢开始。
她在美国的日子,我仍然口渴。
每当用杯子倒水喝时,我都会想:她是杯子?还是水?
曾经认为她只是杯子,于是想换杯子来喝水。
但后来发觉,即使她只是杯子,我还是会固执地当她是水。
因为如果换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
我想,我将会因为这种变态似地坚持而枯萎很久。
“喂。讶异吗?”一星期后,我却又听到她的声音。
『当然讶异!你一切好吗?』
“还好,快适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