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西方的家里就比较简单。孩
的母亲有最大的权利,任何人都得尊重“生母”的权利。我的婆婆很清楚地认知:宝宝首先是我的儿
,其次才是她的孙
。对孩
的教养,她可以从旁帮忙,或是提供过来人的经验,甚至于表示不同的意见,但她最后一句话永远是:“当然,决定还是在于你
妈妈的。”
华安的妈妈
钟,我不是要你生了孩
之后去革命。不
怎么样,婆婆也是
孙
的,这个世界,凡有
的事情都好办一
,怕的是恨,不是
。我希望你的宝宝会在
中
世,在
中成长。八月,你将有忍不住的欣喜。
“谁说没有?你可以在家休息两个月,只不过要找人代课、不支薪罢了,谁说淡大没有产假?”
“啊,外国人背小孩?那个囝仔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喜这个方式。上一代与下一代的经验不同、观念有异,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地变化中。对孩
的教养观念绝对是差异多于同意的。两代人同时争取对孩
的“主权”冲突就避免不了。那么这个“主权”究竟应该给
母亲的,还是给
的呢?我相信母亲有天赋的权利,任何剥夺母亲生、养权利的制度都是不合生
原则的。
婆婆或许会持你“坐月
”;想想,在八月天的台北,一个月不洗
,大概不太好受。但是,媳妇和婆婆之间的分歧,由孩
的
生而滋长的,恐怕还不只于坐不坐月
的问题。媳妇要让宝宝趴着睡,说是比较有安全
而且
型
丽;婆婆说:“那怎么行?孩
会闷死!”媳妇要让宝宝少穿
衣服,婆婆说:“那怎么行?孩
会冻坏!”媳妇要这样,婆婆说那样;在大
分的中国家
里,可能最后总是要听婆婆的,因为婆婆地位尊贵,因为中国男人以
“儿
”为主,
“丈夫”为次,因为初生的婴儿属于整个大家
,是负传宗接代大任的长孙,而不单纯的属于生他的女人。
唉,有这样的女教授,也难怪有这样不合理的待遇。一个愿打,一个挨打吧!
产后没有几天,我就开始教课了,记得吗?淡江大学的女职员,由于有劳基法,是有产假的,女教授,却不给产假。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学校不成文的法是,女教授生产的那段时间,必须自己找人代课,同时将薪
让
。奇怪的是,这
不人
、不合理的
法行之多年,倒也没有女教授抗议!当我提到“淡大不给女教授产假时”一位女教授说:
我当然不敢说“坐月”绝对没有
理。有些台湾医师也开始用西医理论来支持“坐月
”的
,就好像有人用现代
理及建筑来支持中国的风
五行理论一样。但这些理论并不曾说服我;华安
生后两个星期,我就把他系在
前去走观音山了。有时候,安爸爸把他绑在背上,半个月大的婴儿趴在宽厚的背上显得特别小。一路上荷锄的老农睁大了
相问:
大胆一的就追上来,摸模婴儿的手,然后对伙伴宣布:“哇,是真的哩!”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