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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2/2)

我非常伤心。伤心地一个人躲在暗偷偷地哭。为苗军,也为苗军的母亲。我好像已经离不开他们了。我已经把他们当成自己最亲密的人。当初我父母离开鞍山去当涂的时候,我也没有泪。是不是因为当涂近而武汉远?或者是因为我清楚与父母分别是暂时的,而与苗军和他母亲的分别是永恒的?

然而,好景不长。这一天,苗军告诉我,他们家要离开鞍山了。说他父亲从学习班里放来了,被转业到武汉,所以他和他妈妈也要去武汉。

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共同度过一段令我终难忘的好时光,并且这段时光影响了我的一生,而且,我还实实在在地得到过他们的恩惠。

但是,我始终没有忘记他们。

那是一段无与比的幸福时光。我觉自己很快乐。觉自己是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觉自己接到了某最神圣的东西。觉自己比一般人贵。我不孤独了。面对那些不愿意接近我的同学,我基本上到了像苗军一样自信、坦然、平和,而不是像史常红那样不服气。我更加刻苦地练琴。几乎无时无刻不沉浸在音乐当中。我已经会拉很多二胡独奏曲。为了能给我伴奏,阿姨不得不练习刘天华的十首二胡曲,还有当时行的《喜送公粮》、《金珠妈咪赞》、《台湾人民盼解放》和《红旗渠绕太行》等等。我觉音乐几乎是我生活的全。我发觉苗军的家才是我最向往的地方。我甚至害羞地想过,如果我能生在这样的家,该多好啊!当然,这想法只是一闪念而已,不会当真,因为我知这是空想。但是,相的时间长了,我们也确实像一家人,在他家吃饭是经常的事情,如果不是父亲已经调回鞍山,我离开亲戚家住到苗军家也说不定。如果那样,我们不是真的成了一家人了吗?

我不知是不是“永恒的分别”但至少到目前,我再没见过苗军,也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我有事业基础之后,立刻离开海南去武汉开了歌舞厅,不断地请武汉当地的音乐界朋友来嘉宾演,下意识里,是不是希望碰见苗军或苗军的母亲?不是不是,最终的结果是未能如愿。对于苗军,他的最终职业未必是拉小提琴。或许早已经当了军官,或许从事其他行业,就如我自己,无论是1977年的考志愿选择,还是现在从事的行业,都与拉二胡不沾边啊。而对于苗军的母亲,我连她姓什么都不知,就凭“会弹钢琴的阿姨”这线索,在偌大的武汉,当然打听不到。

上几个木质夹,而阿姨更绝,她必须对钢琴行“改造”在琴弦上铺一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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