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事情了,冬天的时候我们都躲起来,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温暖,因为知道了它的微弱和宝贵,不再挥霍,不再彼此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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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继续讲述我十八岁的那个故事。我记得十八岁的时候,我总是在腋下夹着几本书,亦步亦趋地跟在大名的后面耀武扬威,大名当时的样子更是一塌糊涂,他总是留着毛茸茸的胡须,嘴巴上叼着香烟屁股,把自己打扮得尽可能像是一个流氓。
肆意地逃课,骂人,打架,泡马子是我们的乐趣和价值所在。
我经常在上晚自习的时候逃课,先到学校对面的灯火通明的小夜市逛一圈,将肚子填饱,再打着嗝去游戏厅玩游戏。但就那么不巧,或许命定如此,那天,我中途突然肚子疼,慌不择路地冲进了附近一个小公园,直奔树林深处。我看见了两个人,说实话,我看清的只是那个女的,她的确是大名的马子,她和一个男的黏糊在一块。我提着裤子怪叫一声跑开。我再也没有心思去玩游戏了,我觉得身上肩负着重大的使命,我找到正在和毛尖玩麻将的大名时,激动得满脸通红,喘了半天气,我才说,大名,你的马子让人给泡了!大名一听就火了,他腾地从椅子上跳起来,为了效果好一点,他还就势掀翻了桌子,我们显然是被大名的举动感染了,都义愤填膺地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这个冬天,我给北汀讲述了我的青春故事。
我决定在大名结婚的那天去监狱看望毛尖。我现在坐在远离毛尖的城市维持着这样一种缓慢而忧伤的叙述,觉得内疚得要死。我知道即使我同毛尖只有一桌之隔,彼此之间也是两个世界,就像我和大名一样。也许毛尖不知道,我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今天终于长成了落寞的样子,眼睛里总是流露着易碎的敏感和细密的疼痛。倪念说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我想也是,我不怀念白衣飘飘的年代,我只是怀念那个年代的虚荣和率真。
我小心翼翼地像剥橘子一样把这些往事剥开给北汀看,北汀也总是给我讲她小时候那个悄悄来拉她手的小男孩。我觉得女孩在这方面多少是个痴想狂。她说她被吓哭了。可那男孩一直拉着她,后来男孩得了白血病,死了。
这个冬天,北汀和我坐在一间阳光明媚的教室里,参加系里一个什么什么大会的时候,她在我的本子上写:人安排了戏,却安排不了自己的情节。
我记得大一的冬天这个校园几乎是被大雪覆盖了,这样的冬天过了两个,可是雪越来越少了,我搞不明白,我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伤感不已。考完了古代汉语,我跑出去喝了几瓶啤酒,回到宿舍倒在床上大睡一觉,做了一些杂乱无章的梦,冗长得让我窒息,我看见所有人都在月台上拥挤,火车轰隆隆地开跑了,只有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月台上,昏黄的光打在我瘦削的脸上,一个叔叔过来说,你自己在这里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