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旦产生这种感觉,无论转向哪个方向,都是悬崖峭壁,无路可走,只能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自杀,或离开。
放在桌子一角的手机响了,像个闹脾气的小孩般嚷着:快把你的耳朵贴到我的嘴唇上!
红色手机!知秀瞥了一眼桌上的闹钟——3点25分,慢慢拿起那手机。
“喂?”
话筒里没有声音。
“喂?是您的吗?这手机…”
电话一下子被挂断了。这种电话知秀已经接过一次了。
一星期前,她从景福宫站上了末班地铁,在车厢里长长的椅子上发现了这个红色的手机,似乎是谁不小心落下的。当时地铁上除了知秀就只有两个醉汉和一对紧紧抱在一起的情侣,他们坐得离知秀相当远。知秀犹豫了一下,拿起手机,打开盖子,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可以找到失主。
当她按下“语音信息”键时,手机里传出一个20出头的男人的声音:
“是我,哈哈哈!今天我去东崇洞了,给你买了个发卡。晚安!明天见面的时候给你。”
听声音那男人似乎有些醉意。
快下车的时候,知秀把手机放回位子上,打算留给地铁失物招领中心处理。可是,那个男人的声音让她总觉得放心不下,明明已经走到车门口了,还是折回来捡起手机放进了自己包里。明天,不,今晚,手机的主人应该会打电话来的吧?机主一定是个年轻女孩,自己只要跟她约个地方见个面把手机给她就行了。虽然有点儿麻烦,但偏偏自己看到了,又没经任何人同意听了手机里储藏的语音信息,就算是代价吧。
但是,并没有人打电话来,知秀想像的那个娇滴滴的女孩并没有打电话来说:“喂!这是我的手机。”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只有三天前的凌晨2点左右,跟刚才一样,手机铃响了,对方一言不发,在黑暗中紧闭着嘴,几秒钟后挂断了。
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啊!这并没有影响知秀的心情,很久以来,她的感情就像一只易于控制的驯服的小动物一样,总是老老实实地待在心的栅栏里。
当然,她多少感觉有点儿莫名其妙,摇了摇头,顺手把红色手机放回桌角。但那红色似乎有股魔力,总是牵引着她的目光,她想了想,拉开抽屉把手机放了进去。
看来还是得送到地铁失物招领中心去了。
知秀在互联网上漫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