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面,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成了最佳人选。
三顺叹了一口气,漫不经心地说:
“你的意思是说,我很有自知之明,以后不会弄巧成拙,缠着你不放,是吧?”
“你是个很理智的人。你自己昨天不也说了吗?说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哼!得了便宜还卖乖!这个人真让人恶心,皇帝病患者,疯子,机会主义者!为了领他给的工资要继续和他共事,甚至还要一起做其他的事,这简直无法想像,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就算你送一座金山给我,我也不想假装和你交往。”
说完,三顺转身就走,丝毫不顾真贤的感受。
真贤终于领教到了什么叫“比驴还倔”他抹去脸上的微笑,严肃地说:
“我最后再问一遍。为什么就是不行?”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我就是不知道才问,要是知道的话,才不会问你!”
三顺的脸上一副“连这都不知道?”的不屑,简单回答道:
“再过一年,我就正好三十岁了。三十岁之前,我想和一个诚实可靠、不随便欺骗别人的男人交往,然后结婚。也就是说,我没有时间和你玩那种骗人的游戏。再说了,如果假装和你交往,做给全天下的人看,然后分手,背着被你甩了的恶名,在大韩民国这么保守的社会里,还有哪个男人会愿意接近我啊?总而言之一句话,会妨碍我的婚姻。”
三顺像机关枪一样“嗒嗒嗒嗒”一口气陈述完了这一堆理由,真贤听得两眼发直。
“这些理由够充分了吧?”
三顺又补充了一句,然后不等真贤回答,又一次转身走人了。真倒霉,才在这个臭男人家过了夜,现在又要去他的餐厅上班!金三顺,你这是怎么啦?
——是生?还是死?必须做出选择。
那天下班后,三顺站在久别了的家门外,心里这么想。该死!最近为什么老想起这句丹麦王子的名言?从星期天上午出去相亲到现在,正好离开家三十六个小时。三顺手里提着用来贿赂父母的四只烤鸡,她愣愣地看着自家的大门许久,心里忐忑不安,迟迟不敢摁门铃。白天她往家里打了好几次电话,想跟父母解释一下,可是每次她打回去电话都占线。这一刻,三顺紧张得快疯掉了。
她几次伸出手去想摁门铃,最后都缩手了。三顺可以想像,只要她一摁门铃并报上姓名“是我,三顺”母亲一定会即刻抄起家伙杀出来!
“你吃了豹子胆了?一个大姑娘家竟敢在外面过夜?我说了多少遍了?饭可以在外面吃,觉绝对不可以在外面睡。这还不够,听说你相亲的时候出现另一个男人?你一直跟那家伙在一起对不对?什么?那个男人和你没有关系?一个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的男人会在你相亲的时候跑出来捣乱?死丫头!今天你别想活了!”
三顺想像着可能发生的一幕幕,就像看电影一样栩栩如生。她甚至想到了逃亡,不过很快打消了这个不太现实的念头。她一边祈祷着自己不要成为大韩民国第一个因为夜不归宿而被母亲活活打死的老处女,一边硬闭上眼睛摁了门铃。不管了,豁出去了!她摁了一次,两次,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