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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3/7)_最后诊断_综合_聚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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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3/7)

,可是当时她爱得不得了。为了把窗帘挂起来,她下楼到爸爸的店里去找装帘子的零件,爸爸把她需要的东西都给了她——一个照尺寸割开的钢棍,几个金属卡子,螺丝钉,还有一把螺丝刀。她还记得爸爸如何在他的小五金货堆里找他要的东西,这些东西总是放得乱七八糟,谁要买东西都得现找。

那是在她父亲在一次事故中死去之前两年,他们住在印地安那州新里士满时候的事。也许是死前三年,时间总是过得这么快,不容易记清了。但她记得她和约翰认识是在她父亲死前的六个月。那也和颜色有点关系。正在中学放暑假的时候,约翰来到伊丽莎白父亲的店里买红颜料。那时候伊丽莎白已经在店里帮忙了,是她说眼了他,把绿颜料卖给他了。也许是倒过来,他要买绿的,结果卖给他红的了?这也记不大清了。

但是她知道,她对约翰是一见钟情的。也许就是为了不让他走,所以建议他换一个颜色。回想起来,从那以后他俩的感情从来没有什么波动。他俩从中学到大学一直是一对情人,认识之后六年头上结的婚。奇怪的是,虽然他俩都没有钱,当时约翰上大学时还在享受奖学金待遇,但没有人建议他们再拖下去了。他们认识的人似乎都认为他俩的结合是自然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可避免的结局。

照有些人的看法,他俩新婚第一年似乎是很困难的。但对约翰和伊丽莎白来说,那却是非常幸福的一年。结婚前一年,伊丽莎白上了夜校,学秘书工作。后来,在印地安纳波里斯,伊丽莎白找到一个速记员的工作,供约翰上大学和他俩生活。

就在那一年,他们严肃地讨论了约翰的前途问题——到底他应该力争报考医学院呢?还是少上几年学,上医技校,当个技师呢?伊丽莎白赞成他报考医学院。尽管这意味着约翰还得多上几年学才能开始挣钱养家,她自愿再多做几年工作养活他。但是约翰有点犹豫。他从小就志愿学医,他在大学里功课是好的。但他觉得自己得早点为他俩的婚后生活作出贡献。后来发现伊丽莎白已经怀了孕,对约翰来说,这就没有什么可犹豫的了。他不顾妻子的抗议上了医技校,于是他们迁居到了芝加哥。

他们在那里添了个女儿,取名帕米拉。生下四个星期,患支气管炎死去了,这对伊丽莎白来说打击很大,简直象天塌下来一样。她平常的平静、随和的性格一下子变了。约翰尽了他最大的心,对她百依百顺,也无补于她破碎了的心。

她觉得那个地方待不下去了,就回到新里士满去找母亲。但过了一个星期,因为舍不得约翰,又返回了芝加哥。从那以后,她逐步地但稳定地恢复了心理上的平静。在约翰毕业之前六个星期,她发现自己又怀了孕;这是使她重新打起精神生活的最后一个因素。现在她又恢复了健康愉快的心情,因想到腹内胎儿而产生的激情在逐日增长。

他们在伯林顿找到一套面积虽小但很安逸的住房,租金比较便宜。他们用节约下来的存款买下一套分期付款的家具,余款可以用约翰在医院的工资按月偿付。所以,看来一切都很如意。伊丽莎白想,除了楼道墙上涂的恼人的深咖啡色不大遂心以外,其他一切都很称心如意。

门诊化验室的门打开了,一个在伊丽莎白之前候诊的女人走了出来。一个穿着白罩衣的女化验员跟着出来,看了看夹纸板。“亚历山大夫人?”

“是的。”伊丽莎白站了起来。

“请进屋里来好吗?”她跟着女化验员走进门道。

“坐下,亚历山大夫人。用不了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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