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黑马甲,但是都相当合身,而且马甲下面的白衬衣都那样一尘不染。有时候我站在她要走的路上,她就嫣然一笑,从旁边绕过去——姿仪万方。我虽然不是怀疑主义哲学家,但也有点相信那位死在屠场里的老兄了。后来散会以后,公司留些人个别谈话,谢天谢地,其中没有我。
我从U.K.使馆偷了一本书,它是我自己写的,书名叫做《我的舅舅》;扉页上写着××兄惠存,底下署着我自己的名字。很显然,它是我那天晚上题写的几十本书之一,书主把它放在餐桌或者沙发上,我就把它偷走了。按我现在的经济能力,的确买不起什么书,不管它是不是我自己写的,有没有六折优待。我回家时,F正平躺在床垫上,手里拿着那本书。她把视线从书上移开片刻,说道:你回来了。我没有回答,坐在椅子上脱掉皮鞋,心里想着,无论如何要弄双轻便鞋。后来她说:这书很好看。过了片刻又说:很逗。出于某种积习,我顺嘴答道:谢谢。她就坐了起来,看看那书的封面,说道:这书原来是你写的——真对不起,我看书从来不看书名。这种做法真是气派万千——把世界上所有的书当一本看,而且把所有的作者一笔抹煞。我觉得演员或者时装模特儿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派,对她的疑心也减少了。那天下午上工之前,我就把卫生间的门装上了。
以上故事又可以简述如下,F和M被安置在一起,因为她始终保持了风度。还因为M有一位怀疑主义的学兄,所以他对她疑虑重重。后来怀疑主义的学兄死掉了,还因为别的原因,M决定把这些疑虑暂时放到一旁,和她搭伙干些必要的事。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我小时候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搭过帐篷,在里面鼓捣半导体。这种事实说明我在工艺方面有些天赋,除此之外,我这个人从来就不太老实。所以后来我就从建筑队里偷了油漆、木料、还有建筑材料,把那间房子弄得像了点样子,还做了一张双人床。这个故事和《鲁滨逊飘流记》的某些部分有点雷同,除了那张双人床。
那张床的事是这样的:有一天上班我给那位操蛋师傅上烟时,把整整一盒烟塞到他口袋里,而且说:我要给自己做张床。他说他不管,但是他看到工地上有一捆木檩条。这捆擅条我早就看到了。然后我给了木匠师傅一盒烟,说了我要做床的事,他说他也不管,就去找别人聊大天。然后我打开一盒烟,散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就把那檩条拖出来,依次使用电锯、电刨子、开笋机,把檩条做成床的部件,然后打成捆,塞到角落里。我干这件事时,大伙都视而不见。直到干完,才有人对我说:你好像干过木匠活。我告诉他小时候干过,他就说:下回我打家具找你帮忙。天黑以后,我叫F和我一道来工地把那一捆木头拿了回去,当夜就组装成床架。我不记得鲁滨逊干过这种事。在此之前,我已经把床垫拆开修好了,F还把破的地方补了补丁。我们把床垫从地上抬起来,放在床板上,就完成了整个造床过程。它是一件很像样的家具,但很难说清它是我自己造的,还是偷来的。初次睡在上面时,我心花怒放。当你很穷时,用上了偷来的东西,实在是很开心的事。临睡时,我甚至一时兴起,给F解开了脖子下面的两个扣子。F依旧很矜持,但是脸也有点红。后来她就在昏暗的灯光下躺在我身旁,身上有一副乳罩和一条内裤,都是粉色的。我也饶有兴致地看着她窄窄的溜肩,还有别的地方。F目不邪视,但我看出她在等待我伸手去解开她的内衣。说实在的,我已经伸手准备这样干了,但是我又觉得这粉红色的内衣有点陌生,就顺嘴问了一句。她说是她买的。我问什么时候买的,她说前天。忽然间,我情绪一落千丈,就缩回手去。又过了一会儿,我说:睡吧,就闭上了眼睛。再过了一会儿,F关上了电灯。我们俩都在黑暗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