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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7)

“也是,我现在脑不清醒。”我抱歉地冲他笑了一下。

喝了半碗粥,我们相互凝视一:还行,现在应该成了。

就是,我可以随时去死的意思。

我们再次拥抱了一下,确定了现在的真实,而不仅仅是刚才酒后的冲动。李小枪把靠过来,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离开我我就杀了你。我打了一个哆嗦,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话,有想笑。威胁别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别人知,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表现。我之所以没笑,一是因为此时笑声来太破坏气氛,有故意搞笑解构的嫌疑;二是李小枪的脸在那一秒钟居然十分严肃,虽然我怀疑他严肃的来由。我随手拿起他挂在脖上的银链,上边挂着一把刀片。为什么挂刀片?我找一个话题来问他。

断地冲他嘻嘻地笑,李小枪拉住我们胳膊,也在笑。我们一边笑着一边接吻,到兴采烈。崔晨气得够怆,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枪是个喜“戏果儿”的男孩,跟着他是极其短暂的和没谱的。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和一个刚刚还很陌生的小孩儿表示亲昵,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这觉真过瘾。何况我也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

屋里已支起摊煮粥,混沌,卖早。天都亮了。我们分别要了一碗粥。“咱们朋友吧。”我对李小枪说。

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们到旁边一个杂货店买了一把廉价雨伞,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我回家。我们住得很近,都是海淀区,我万寿路,他五棵松。一听就知彼此都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路上积满了,我在他后打着伞,可是不用,雨下得那么大,什么伞都不用了。看着他奋力地在泥里骑车,我得一阵新鲜和满足。快到园桥时我们停车到一车饭馆去接着吃饭。饭馆装修得大明亮,不禁担心起吃饭的钱来。可看到李小枪的光,我又踏实了。不是还有他在吗?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吃完饭来时,李小枪脱下脚上被雨浇得淋淋的鞋,光脚走门,一也不别人看他的目光。他说这是方便骑车。李小枪长得很瘦,衣服淋淋地贴在上,显得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新纳粹的样。我突然觉得他这样非常好,非常自在。

李小枪哐地锁上屋门,一把把窗帘拉上。整间房间显暗黄,很舒服的颜。我一看到一架有些旧了的架鼓。墙上用彩笔写着一些号,诸如“要,要战”“吻你人的时候,手不要离枪”大家都知,现在这些号已经没有什么激励人的意思了。它们太旧了。墙上还画着几张画,其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大脑袋的小孩,看起来有弱智。后来我才知,这是李小枪临摹的几张他喜的乐队的唱片封面。因为我曾有过一个画画的男朋友李旗,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对画画的男人没什么好印象。李小枪的画也同样没给我留下好印

“你还着呢现在。”他清醒地说。

他的房间有些暗。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都陆续走了。也许他们有打车回家的钱。只剩下我和李小枪两个人。

阿姨应了一声,打量了我们一下,把门打开了。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嘛呢?反正大家都在没什么理想中(我还算是有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李小枪带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显破旧的居民楼,楼对面还有几幢同样结构的楼房。每家每台上都摆满了鸟笼、盆、晾的衣服,五颜六,密密麻麻。似乎从中都能看到他们每天火朝天、自得其乐的生活。我钻那幢楼的三号门,:这儿真他妈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枪边上楼梯边说:“都是一帮小市民,没事儿就聚在一块聊天,谁家什么都知,特没劲。哎,我妈可能在家,一会你别忘了喊阿姨。”我们刚踏到了四层楼梯上,有一扇门就应声而开了,一个发灰白、材矮小、穿一灰暗家居服的中老年妇女探来看着我们。“阿姨。”我喊

过了一会“要不然你当我女朋友吧。”他说,然后飞快接:“现在我了。”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成了李小枪的女朋友,我们俩像突然成立了一个团似的,都在憧憬以后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显而易见,我们都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绝对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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