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后悔吧!
我走了!
在我休学的这个冬天,我被介绍来到一家杂志社。以前我总是去玩。那个杂志社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军队大院里。有时候我会在下午去,午后的阳光射在院子里的伟人雕像上,有种宽厚温暖的质感。我喜欢那里温暖而慵懒的气氛。当然,每个人都忙,除了我。
办公室里的灯很亮很柔和,每个人都有一张半隔离的办公桌,我想,什么时候才会有属于我的一格?办公室有时人多,有时人少,我常常坐在左面最后一张桌子上,静静地呆着。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反正肯定不会是一个痛苦的人吧。你知道我是有多努力去微笑。事实上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常常感到悲伤。我喜欢哭,常常从头哭到尾,就像80年代的传奇乐队The Smiths的歌迷一样,把时间用在喝茶、赏花、穿绒线毛衣、参观死去的诗人墓地上,然后他们哭泣着,想要去死。怪不得我喜欢红色和灰色。我常常沉溺于一种消沉的感觉,并在痛苦的冥想中获得了一种奇怪的欢愉感。他们有钱,有阅历,可以请朋友吃饭,身上涂着好闻的香水味,说话的声音很温柔。这就是我迷恋他们的原因。我想,我现在喜欢你们,就会做出喜欢你们的样子。我想我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但我喜欢这样。
现在想想我那会儿简直疯了,我会在冬天的棉衣里面穿短袖的衬衣,只为了博得Y和Z的一句称赞:“还是春树年轻啊!”我便作天真状。
Y和Z是一起去英国留学回来的朋友,Y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他热爱摄影和足球,惟独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他留着长发,只有眼睛还像一匹马一样年轻。Z比他小几岁,我在办公室里经常看到他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给女人打电话用英语窃窃私语。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女的,长头发。可能也是某个版的编辑,不过不知为什么她老看我不顺眼,跟我说话也爱搭不理的,可能觉得我幼稚吧,我也不喜欢她冬天还穿着“自由马”的长裙,还背一个小皮包。老气横秋。
Y给他们拍照,每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都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道。但我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牌子。
骑车在无人的大街上,风已经不很凉了。我想念冬天。特别特别冷的冬天。我这个人怎么回事,冬天那么冷,我怕冷,我的长裤很瘦,根本套不下秋裤,但这个冬天我是和一群我喜欢的人一起度过的。我怀念冬天的雪地里帮Z买润喉片。在冬天走路来杂志社,我不感觉很冷。我曾想买几支花,我是那么地想送他们花,但我想我买不起。
我一遍一遍地看到Z在电话中用柔和悦耳的英语和别人聊天,每当那时我就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到我根本听不懂的英文。
春天似乎一转眼就到了。他们的工作开始紧张,常常外出采访,每次来都很少见到一面。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会不再迷恋他们,这让我难过。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无法抑制的,这更让我难过。
我长久长久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有时候我会带一束花去,放在大雪碧瓶剪成的简易花瓶里。
阳光从窗口射进来,窗子开着一点点,为了透空气。他们每个人都在忙,没有人有时间理我。我的青春在这空气中,在这巨大的房间和光亮中轻轻消磨。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空空的房间。我想我要疯了,这桌子这椅子统统张着大嘴要把我噬掉。我是这么不受欢迎的。青春不过是一个年龄,他们不需要别人的年龄来告诉他们已经老去的事实。他们不需要一段压缩的年龄一支新鲜的伤口。
我到他们的宿舍去找他们。Z一个人在,他告诉我Y在外面拍照片呢。
我们坐在客厅看Channl烿牎
我看着杂志,悄悄看着他。他在用电话和人聊天,声音很低很温和,间杂着笑声,温柔且暧昧不堪。有时会低低地顺畅地说一大串英语,清泉流水般好听。那么骄傲。而这个夜晚,注定是要被我的感情和冲动搅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