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晰。我真是疯了。
我为什么要迟起,为什么要去和那个舅舅一同吃早饭,我忘了我的使命。我不是应该把戴着蓝宝石戒指的手伸到舅舅脸前的碟子里,去拿一块小点心吗?不是想看看他对蓝宝石的反应吗?昨天晚上不是这么安排好的吗?我居然被那个舅舅的那张很老的脸给迷住了。我为什么没戴上戒指就去端详那宽额头了呢。我从枕头下面翻出戒指,塔洛走了进来。我对她说。
"你才十七岁,不能随随便便地就对一个快五十岁的老头的男人动什么感情。那样你会未老先衰,会早死,会马上就变成一个老太太。"
塔洛冲我笑,我吓一跳,我以为她听懂了我的话。当然,她不会听懂我的话的。
上帝给每个人的机遇都是一样的。鲁滨逊和那个幸运的彩督山伯爵和你没什么不同。你不能总是抱怨那些夜里响起的歌声搅了你的香梦。我以前跟你说过歌声,萨维城夜晚的歌声。我已经习惯了那些无字歌。这些歌很美,但对于我来说,它只是歌声。昨天晚上我半夜起来,因为歌声不再只是歌声。我的生命好像因为他才在延续,这时候没人会睡得着。
我围着薄毯,朝舅舅房间的灯光走去。歌声和灯光一同从门的四周漫出来。歌声低沉、舒缓,夹着几分哀怨。我不能不靠近它们。我蹲在门下,忘记了自己,忘了自己蹲在一扇随时可能被人打开的门下。不要总是记着我可怕的婚礼你才是我快乐的天堂回忆是我惟一的财富因为有你,我的伐尔堡姑娘我才会怀念,才会悲伤。
歌声恋恋不舍地走远了。我的魂灵也重新找到了我。伐尔堡的姑娘一定是金发碧眼吧。我从门缝看见轮椅上的那双脚还在轻抖,仿佛歌声还在,韵律依旧。
在我魂灵返回不久还没有安顿好的时候,有个什么东西碰了我一下。我跳了起来。薄毯滑落了。站在我身后的是桑多。我愣怔地看他,好半天才想起自己穿得太少了。可能是出于对桑多的愤怒,也可能是因为满怀爱情,我一点儿也没慌张,沉着地从地上捡起落毯披在身上。从桑多脸前又从容又高傲地走回房间。
我回手关门时,发现桑多一直跟着我。
"你要干什么?"我像主人一样发问。
他不说话,看着我。
"你想进来吗?"
他还是不说话,看着我。他有意不说话百分之一百是别有用心。
我拉开门,站到一旁,桑多走了进来。
我披着薄毯坐在床边,不停地向桑多发问,他都不回答。后来,我有点热了,出了好多汗,毯子的毛直扎我。我就不再问桑多了。我想我不说话就等于下逐客令了。他就该走了。可是我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在萨维城,男女独处,沉默意味着彼此愿意一辈子在一起,意味着白头偕老。
桑多走到我身边,掀掉我身上的薄毯。我仿佛被高手点了穴道,一动也不能动。我看着他脱掉衣服,露出古铜色的身体。他丝毫没有窘迫的感觉。他像结婚多年的丈夫走向妻子那样走向台灯。在他关灯前的那个瞬间里,转身着我。他的目光居然也和昂佩舅舅一样柔和。"不要总是记着我可怕的婚礼,你才是我快乐的天堂。"歌声从我的心上流过,充满了整个房间。
灯关了,我也想把我这个萨维城之夜打住。如果你是我,是一个十七岁的疯姑娘,第一次有了男人——那男人健壮漂亮,第一次体味那欢悦后的疲惫,你一定不想多说什么,一定想在那温柔的怀抱中安安静静地睡着,像迈入死亡一样走进梦乡。我不知道你,我不知道员佩舅舅,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睡得沉沉的。
临动身时,我收拾行装,有两件事。我从旅行包里发现大道的信。我回忆那些细节,是塔泪洗我长裤时把它放到了包里。我没多想就把信放回了原处。此外,我的蓝宝五戒指不在了。无非有两种可能:它的主人把它接回去了,或者它又找到了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