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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一红倾城(3/7)

故而是把意见先写在纸上再由吴江枫念出来的:“我读张爱玲的作品,觉得自有一种魅力,非急切地吞读下去不可。读下去像听凄幽的音乐,即使是片断也会感动起来,她的比喻是聪明而巧妙的,有的虽不懂,也觉得她是可爱的。它的鲜明色彩,又如一幅图画,对于颜色的渲染,就连最好的图画也赶不上,也许人间本无此颜色,而张女士真可以说是一个‘仙才’了,我最钦佩她,并不是瞎捧。”

炎樱则在散会前才发了一次言,然而十分中肯:“张小姐写小说很辛苦,所以有这点成功是应该的。她的作品像一条流水,是无可分的,应该从整个来看,不过读的人是一勺一勺地吸收而已。她写作前总要想二三天,写一篇有时要三个星期才能完成。”

九月《传奇》再版,这次的封面是炎樱设计的,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狼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炎樱只打了草稿,张爱玲一笔一笔地临摩着——同在香港时刚刚相反,那时是张爱玲画图,炎樱着色。

而张爱玲那句惹了半世议论的名言“出名要趁早”也便是写在《传奇再版序》里——这话后来不知被多少人引用过,被多少人批判过,被多少人质疑过,又被多少人当做座右铭或者墓志铭…这些,大概是张爱玲写这篇序时没有想到的吧?“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空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其实这样的想法,这样的句子,在张爱玲的散文和小说里比比皆是,她的思想背景里总是有这样“惘惘的威胁”总是觉得来不及,生平第一首古体诗就写着“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也是仓促的语气。

小时候守岁,叮嘱老佣人记得叫她起来,然而醒的时候“年”已经过了,她便一直哭一直哭,穿鞋的时候哭得尤其厉害——因为穿上新鞋子也赶不上了。

来不及了,迟了就来不及了!要快!再快!“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这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张爱玲:《烬余录》)

“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一只钟滴答滴答,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答,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张爱玲:《我看苏青》)

过去的,一去不回头;未来的,渺茫不可期;能够把握的,不过是现在罢了。

她急于把握住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时候物资紧缺,大家都在囤米囤油,她便也囤了一些纸,因为害怕将来出书没有纸印——却不想,世道坏到那一步时,还有谁会看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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