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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大清公主房花烛夜(3/10)

故旧,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顺治无有不准,这里面,自然少不了吴三桂当年山海关归顺献城之功。六月二十七日,朝廷颁旨授平西王属下都司、守备等九十一员世职有差;赠阵亡、病故之都司、守备等三十三员世职有差,以其子弟各袭职。又因平西王征战未还,特命世子吴应熊代领赏赐。

当吴应熊跪在丹陛下谢恩领赏时,真是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山海关归顺献城",皇上口里的功,是他心目中的奇耻大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万古罪孽。然而他,却要跪在这里山呼万岁,口称谢恩。他想他不如死了。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一种羞辱比此更甚。

然而他错了,他不知道,很快还会有更大的羞辱要来到。那便是赐婚。

当礼部以太后之名驾临世子府,颁旨赐婚,且命其择吉纳彩之际,吴应熊无异于听到了晴天霹雳。他早就知道他的婚姻大事多半由不得自己做主,但怎么也没有想到,竟会由太后指婚,而且还被招为额驸。做天下第一大汉『奸』的儿子已经够耻辱的了,居然还要做史上第一个娶满清格格为妻的汉人男子,从今以后,要每天跪着给自己的妻子请安,生有何趣?

他再一次跪在那里谢恩,麻木地想:我情愿死了。

他当然明白赐婚的真正含意:他父王吴三桂远征西南,重兵坐镇,若生异心,必对朝廷不利,但赐他为额驸,便可以把他永远留在京都以令吴三桂有所顾忌,这就跟当年多尔衮指定他为顺治伴读是一样的用意;表面上,却是在向天下人表白,朝廷视满汉为一家,把他当成了一座靶子,一面锦旗,彰显朝廷的仁政——总而言之,他不再是一个正常的自由的完整的人,他只是一个人质!一面招牌!

他穿着蟒袍补服,由赞事大臣引着在乾清门下跪领圣旨,授爵三等精奇尼哈番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他的父亲吴三桂靠出卖国家民族换来花翎顶戴,已经够让后人蒙羞的了;而他今天,更是以出卖男人的尊严身份来换取一个太子太保的爵衔——他情愿死了!

是夜,洪承畴早已接了吴三桂的拜请信,亲自来到世子府,帮着吴应熊筹划婚礼细节,笑容可掬地道:"世侄虽然博识有为,毕竟年轻,没经过这些事。皇家婚礼又不同于寻常百姓,可不能做错一星半点,不然,本来是鸡犬升天的好事,转眼再给弄个鸡飞狗跳可就麻烦了。"说着哈哈大笑,比世子府任何一个人更兴致勃勃。

这些日子,洪承畴吉星高照,飞黄腾达,比谁都威风,比谁都兴头,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样表现自己的得意才好,帮助吴应熊筹备婚事,正是他借题发挥的好节目,因此十分尽心,举着一张单子说:"到了正日子,按礼你要一大早去午门奉进"九九大礼",每样礼品数都必须含九或九的倍数,包括文马十八匹,鞍辔具、胄甲各十八具,羊八十一只,酒席九十桌…估计你也准备不全这些,干脆我再辛苦些,都帮你准备好吧。还有你这里仆婢太少,将来公主进了门,怎么服侍得周全,也等我帮你多挑些仆从送来。"

吴应熊诺诺点头,面如死灰。他看着洪承畴,很想告诉他:我不愿意做驸马,我爱的,是你的女儿。我情愿做你的女婿。你愿意吗?

他已经知道红颜就是洪承畴的女儿,但他同时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向洪承畴提亲——洪家父女早已恩断义绝,洪承畴根本无法替女儿允诺任何事;而且洪承畴效忠清廷,又怎么会让自己这个准额驸为了他的女儿抗旨呢?自己与红颜,永生永世都不可能有结果,甚至,永远都不可以让红颜知道自己是谁。否则,她一定会唾弃他,厌恶他,再也不要看他一眼的。他是否有勇气像红颜那样,抛开姓名所代表的一切,包括身份,父母,功名,然后隐姓埋名,与红颜一道云游天涯?

也许可以做到的,为了红颜,他愿意那么做。然而,他毕竟不是红颜。红颜离开洪承畴时,还仅仅是个六岁的小女孩,事隔多年,已经没有人知道明红颜就是洪妍,没有人会将她的所作所为与她的父亲联系在一起。她做她的抗清义士,洪承畴做洪承畴的太子太师,他们两不相干,形同陌路。

然而吴应熊却不同,他可以在红颜面前自称姓应名雄,却不能在天下人面前一叶障目。认识他的人太多了,他的一动一静,势必要影响到父亲,整个吴氏家族,甚至整个西南军。他若与朝廷反目,带来的将是血流成河,天崩地裂。除非,他隐居深山,永不『露』面。

如果是那样,红颜肯吗?如果她问他为什么,他要不要实话实说?如果他说出实情,她还愿不愿同他在一起?他甚至都不知道今后是否能够再看见她。他们终究是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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