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天池倒并不反感,她渴望听到人声,即使那些对话使她发窘,也在所不惜。只是与现实世界隔阂两年,再回到人群中,颇觉吃力,听力视力都有些不够用,口才更是迟钝。
琛儿安慰她:“以前你也不是一个伶牙俐齿的人,你通常都很沉默。”
“我生病以前…”天池央求“琛儿,多说一些我以前的事给我听。”
“大学时,我们睡上下床,可是夜里我常常会爬到下铺来和你同住…”
“这个我有印象。”天池微笑“还有呢?”
“以前你最喜欢的饮料是咖啡,而我喜欢冰淇淋,一黑一白,一冷一热。我哥哥开玩笑,给你起个英文名字叫‘哥伦比亚’,叫我‘哈根达斯’,说我们两个合起来就是‘卡布奇诺’…”
天池诧异:“是饮料吗?我怎么记得应该是‘唐诗’、‘宋词’?”
“你记岔了。那个绰号也有,不过是许峰取的。他说你凄婉清丽像一首词,而我香艳玲珑是一首诗。真肉麻。”
天池笑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多么容易快乐。”
快乐?琛儿摇头,不是的,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她记忆里,几乎没有见过天池真正快乐,也许刚刚结婚时有过,然而,那又是多么短暂。她有些叹息,天池不记得她哥哥是谁,她对卢越没有印象,提起他来毫无反应。
天池接着说:“你好像不喜欢说我们工作以后的事情,一回忆就往学生时代说起,好像患失忆症的人不是我,倒是你。”
“这便是老的象征。”琛儿自嘲“老人都记得清楚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昨天早晨吃什么倒未必记得。”
“这样说来,其实每个人都患失忆症,不过是程度深浅不同而已。”
“你如果肯这样想就最好。”很明显琛儿不欲多谈“其实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想起来就想起来,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何必勉强。”
“你是说,应该节哀顺变,把往事当成先人那样埋葬?”
“差不多意思。”琛儿结束这次谈话“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中国有很多俗语都具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功能,随时随地拿出来一句,都可以当作文章结尾,起到画龙点睛或者画蛇添足的作用。
天池决定自己去找答案。
她翻开抽屉,希望找到类似旧日记或者电话簿那样的东西。但是她只找到一叠信,装订成一本书的模样,扉页上写着《点绛唇》,明明是自己的笔迹,可是内容非诗非文,一句也看不懂。其中有这样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