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唱诗歌的么?你也唱个我听听。”她带着好奇的微笑要求我,像孩子似的:我唱一个,你也要唱一个!
我跟她说,我不是“唱诗歌”的,而是“写诗”的。可是,我怎么也不能让她明白什么是文学概论对“诗”的释义。在解释的过程中,我开始怀疑自己其实也不明白什么是“诗”人民的创造一旦进入学院的殿堂,就会失去它纯真的朴拙,要想反璞归真,语言是无能为力的。我开始理解,诗人和作家为什么光到群众中去还是不够的,他必须要和群众共命运,同感情。最后,我只好说“诗”就是歌词儿;我写出的东西,她可以唱,但我并不会唱,只会念。
“那么你念个我听听。”她说,并摆出一副准备认真倾听的神情。
我轻轻地咳了一声,却不知念什么好。念什么?我蓦然发觉我过去发表的作品只能说是打油诗,都不适于带着感情来朗诵;有的可以说是感情充沛的诗,虽然是写给群众看的,但如果念出来,她肯定会莫名其妙。并且,我也不会朗诵。诗人不会朗诵,至多只能算半个诗人,甚至连半个也算不上。我惭愧地认识到我过去的不可一世的浅薄。半晌,我选了李白一首最通俗易懂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她坐在炕上,似乎也为之所动,但旋即嘻嘻地笑了起来,接着又笑得前仰后合,倒在炕上。
“哎哟!笑死喽!笑死喽!…啥‘地上霜’、‘地上霜’!”她又翻身坐起,脸朝着我,嘴大张大合地,在灯下学我说“霜”字时的口形:“霜——霜——,…”
原来,她的语音受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影响,说汉语“霜”字靠舌尖吸气,口只略微一张就行,我说“霜”时要送气,口要张开,连下颚也动弹了。
“这个不好,”她说“念个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