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有人建议我去那儿试试。正在那时,我看到一个大亨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我一望即知是个大亨,你也知道那种大生意人,他们似乎比别人要占更多地方,走起路来,比一般人更趾高气扬些,他们发射出的金钱冲击波让你在五十码外都能感觉到。他走近我时,我看到原来是约瑟夫·奇姆爵士。当然,他穿的不是军装了,可我还是毫不费力认出了他。我想他是去那儿参加会议什么的。有两个职员或秘书之类的人跟着他,不是真的在为他捧着袍子尾,因为他没穿袍子,但是不知怎么,让人感觉他们在捧着袍子尾。当然,我马上向旁边闪开,但很奇怪的是,他认出了我,尽管他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我。让我吃惊的是,他停下来跟我说话:
“喂,是你!我以前在哪儿见过你。你叫什么?就在嘴边,偏偏说不出来。”
“保灵,先生,以前在军火供应委员会。”
“没错,那个说他不是上等人的小伙子。你在这儿干吗?”
换个时候,我可能告诉他我在卖打字机色带,那样的话,可能话说完就完了。但是,我突然有了那种所谓灵机一动的念头——感觉如果我利用好那次机会,说不定会有所得益。所以我说:
“是这样的,先生,说实话,我在找工作。”
“工作,呃?嗯,不好找啊,这年头。”
他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秒种,那两个捧袍子的自动退开一段距离。我看着他那张很帅的面孔,灰白的眉毛很浓,鼻子长得很好。他在打量我,我意识到他决定帮我。这种富人的能力真是奇怪啊,他刚才还正在赫赫生威地阔步走着,后面跟着喽罗,然后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怎么的,他走到路边,如同皇帝突然扔给乞丐一枚硬币。
“这么说你想找份工作?你会干什么?”
我脑子里又是灵感一现。像我这种人拼命拔高自己是没用的,还是实话实说吧。我说:“什么也不会,先生。可我想找份旅行推销员的工作。”
“推销员?嗯。不清楚我现在有没有能给你干的活,让我想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