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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讲得寸进尺(2/4)

*曹发布《让县自明本志令》,坦率地表明了自己的心态,对某些不利于自己的言论行了反驳。并且还了实际行动,把汉献帝封给他的三县、两万让了去。曹这样,是为了反击政敌的攻击,堵住别人的嘴。那么,曹的《让县自明本志令》发布后,结果是怎么样的呢?

第二次,征孙权回来,曹获得的是封了魏公,就从侯爵到公爵了。那么第三件事情就是他平汉中、伐张鲁回来以后,由公爵晋升为王爵,就是魏王,而且位在诸侯之上。这个事情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打破了刘定下的一条规矩,就是“异姓不王”本来只有姓刘的才能封王的,这是封了一个姓曹的,他已经是破了这个例了。这是曹三次战争回来以后政治上得到的待遇。那么到了建安二十二年的时候,曹的政治待遇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除了一个皇帝的称号以外,其他

什么意思?就是照当时的礼仪,大臣朝见皇帝的时候,旁边有一个司仪官,要把他的官衔和他的名字都喊来。比方说此刻如果曹去朝见皇帝,司仪官就要喊“武平侯、丞相、领冀州牧曹,参见皇上”然后曹就跪下来“吾皇万岁,万万岁”那么现在给他的待遇是什么呢?曹两个字可以不说了,这叫“赞拜不名”就是不喊“曹”不喊了。因为在古代,直呼其名它是表示一什么意思呢?表示这个被叫名字的人地位是比较低的。古人人与人之间的往,它的称呼,如果要尊敬对方是要称字的;直呼其名就表示我是上级,或者是长辈,才能对别人直呼其名。那么皇帝当然可以对大臣直呼其名,当着皇帝面,大臣之间说话也是要直呼其名的,以表示对皇帝的尊重。现在只报官衔,不喊曹这两个字了,这是第一个待遇。

三次战争,三次回到邺城,他在政治上每一次都大捞了一票。曹、韩回来,获得的政治待遇是什么呢?“赞拜不名,朝不趋,剑履上殿,如萧何故事”

结果是大家继续在说,并没有因为他发布了这样一《让县志明本志令》大家就不说话了。也就是说,曹的本意是“人言尽”实际上的结果是谤议不止,说的人更多了。所以,曹他很清楚,他绝不能长时间地离开政治中心。所以他在赤之战之后,每次去打仗时间都不长,他要回来,前两次战争七个月,最后一次一年,他就回到了邺城。

而且,曹的这个《让县自明本志令》他说得很清楚,他说我为什么要发布这样一个教令呢?就是想让天下人都给我把嘴闭起来,他的原话叫人言尽”我自己把话说完了,我这个小时候是怎么样的,我有没有野心?我也有野心的,我野心是一大的,现在我的野心就是要齐桓公、晋文公,你们要我退下去那我是不的。让你没话说。

的《让县自明本志令》说的也是假话,这是不通的。因为曹这个借让县来发布《让县自明本志令》,借用现在的话说叫作“借壳上市”他本来就是借这个事儿来说事儿的。所以曹的《让县自明本志令》里面说的,基本上是真话,大分是真话。比方说他明确表示,权力我是不让的,军权我是不的,我要去了以后你们要害我的,我的老婆孩不得安宁的,这些话都是真话啊,怎么是假话呢?所以让县是假,说话是真。假戏真,真戏假,半真半假,半虚半实,这就是曹明的地方。

“如萧何故事”就像当年刘给萧何的待遇一样。当然这是一待遇,实际上曹本不见皇帝,皇帝在许县,曹在邺城,有什么事儿写信,他本不见的。但是是一待遇,这是第一次。

第三个叫“剑履上殿”就是可以剑,穿鞋上殿。因为我们知古人这个礼仪它有很多的的规定,照这个规定,卑者见尊者一定要脱鞋,穿不穿袜看地位低,地位的人可以穿袜,地位很低的光着脚,叫“跣足”那么剑呢,是绝对不能带殿的,门之前就要把剑解下来。那么曹现在可以带着剑,穿着鞋,那当然袜也可以穿,上殿了。

*曹自己大权独揽,朝廷中有人不服,所以他发布《让县志明本志令》想堵住别人的嘴。而且他每次征,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要返回,也是因为他对后方不放心。这样一来,曹的军事行动总是不能彻底,往往会遭受损失。那么在军事上遭受损失后,他在政治上又是怎样的呢?

第二个待遇叫朝不趋”“趋”是什么?就是小步快走,这是表示恭敬。现在规定曹觐见皇帝的时候可以不“趋”不“趋”倒也不一定等于说他可以端着个架,这样大腰大摆地走啊,也不一定是这个意思,正常走路就行。当然董卓呢,我估计见皇帝的时候是这样的。但是你可以正常走路,不用“趋”

*曹虽然发布了《让县志明本志令》,表明了心志,但他知朝廷中还有人不服,对他有信任危机。所以,在赤之战后,曹三次征,三次匆忙赶回,就是因为他要回来行他的政治斗争,要赢回政治牌。由于曹大权独揽,因此,虽然他在军事上有半途而废之嫌,但在政治上仍有呼风唤雨的能力。那么,三次半途而废的战争后,曹在政治上得到了什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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