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颜悦地将我召唤上天。〗
时间迫,李斯和蒙恬两人废寝忘
,不眠不休,
是在七天之内,将秦法乃至历代判例均翻检了个遍。然而,让他们绝望的是,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利于郑国的条款。显然,直接从法律上来搭救郑国,已经是完全没有了可能。
李斯笑了笑“我也是胡思想,还是不说为好。”蒙恬再三请,李斯
“我姑妄言之,汝姑妄听之可以。”于是告诉蒙恬。蒙恬听完,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叹
:“先生此计,千古未有之妙,千古未有之险。”
李斯叹:“小
所言,吾何尝不知。然人生
退取舍,岂可尽囿于一己之得失?吾意已决,必救郑国。”
蒙恬顿时来了神,却又见李斯
上便摇了摇
,喃喃
,太危险,太危险了。蒙恬
“先生想到了什么?不妨说来一听。”
最后的时光,直到那伟大的声音
李斯闭上睛,眉
却依然
皱。难
我堂堂的最
司法长官,居然救不了一个死囚犯?想到这里,李斯好象忽然意识到什么,猛地一拍脑袋,有了!
郑国再笑:“郑某将死之人,尚有何事敢劳先生下问?”
蒙恬合上律书,叹:“先生已经尽力。郑国不能得救,实乃国法如此,无可奈何。”
在这个温馨低语的夜晚,安恬地品尝世间
李斯:“李斯答应过郑兄,定会救郑兄
去。这几日,李斯遍翻法典,
于其中找
有利于郑兄之条款,意在减轻郑兄刑罚,能将枭首改判为
刑,或刖或劓,
虽残,犹可活命,而关中
渠也可以在郑兄主持之下,得以续修。然而,天不遂人愿,有利于郑兄之条款未能找到,而被宗室遗漏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倒是颇寻
了几条。”
秦法的规模,也许可以再援引汉法的规模来参考。汉法“集诸法律,凡九百六十卷,大辟四百九十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比,凡三千四百七十二条,诸断罪当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可谓是“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
〖我很兴这一天过得宁静,过得平安,
夜越发了,李斯和蒙恬对坐无言。虽然好不容易想
一条计策,却又委实太过冒险,用还是不用,一时之间难以痛下决心。良久,蒙恬问
:“先生将如何抉择?”
李斯:“郑兄且慢
激李斯。李斯接下来要说的话,只怕要遭到郑兄记恨的。”郑国神情迷惑,不解其意。李斯又
:“郑兄可知
,这些被宗室遗漏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正是我们的机会所在。”听到这里,郑国不仅迷惑,而且迷糊了。李斯再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郑兄此案的判决结果是,郑兄行枭首之刑,全家
放蜀地。而李斯一旦抛
这些新发现的不利于郑兄的条款,足以令郑兄车裂,诛灭三族。所谓兵行险着,李斯打算以量刑过轻为名,提请重审此案,要求改判此案为车裂郑兄,诛灭三族。”
郑国已是抱定必死之心,现在李斯忽然说可以救他活命,条件便是要拿他全家的命来冒险,这是郑国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的。郑国无奈地看着李斯,但见李斯面容冷峻,神态
定而自信,仿佛世间一切,无不在他
控之下。郑国悲哀地想到,他和李斯终究不是同一路人。他是一个小
利工程师,只通治
之术,而李斯则是当朝显贵,手掌治人大权。两个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怎么可能相同!郑国虽然不懂政治,也知
李斯之所以救他,很大
分存有政治上的考虑。郑国并不想卷
政治这
复杂的游戏,更不愿意拿他全家的
命来
郑国一抬,便看见了李斯和蒙恬。两人都是一脸憔悴,
有血丝。郑国笑
“先生是来给郑国送别的吧。”李斯回以一笑,
“李斯此来,不为送别,实乃有事和郑兄相商。”
郑国骇然“先生不是在说笑吧?”
李斯:“惟有主张加重郑兄刑罚,方可令宗室同意重审此案。既然重审此案,依照秦律,便当召集杂治(即会审),由大王亲自主持。郑兄请放心,只要能召集杂治,李斯便有信心,挽回此案,救
郑兄。”
这将是郑国活在人世的最后一天了。明天,他就要被枭首示众。寒冷的冬日,囚衣单薄破旧,狱中其余囚犯皆已是冻得瑟瑟发抖,郑国却显得奇平静,他的心情就如济慈在诗中所写到的那样:
答问》一。第三类是对官吏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司法规则以及对案件
行调查、检验、审讯等程序方面的文书程式,其中也有一些
案例,包括《封诊式》一
。第四类则属于要求官吏遵守的一些行政规则或原则,包括《为吏之
》一
。而这些竹简的主人喜,只是一个地方低级官吏,生前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及狱吏等司法职务,这些竹简,只不过是他由于工作需要而抄录下来的
分秦律内容。
时已夜,万籁无声,李斯推窗外望,但见屋脊阶下,有夺目白霜。寒风
室,将孤灯之焰
拂摇
,而李斯和蒙恬的影
,也在墙
上怪异地移位拉长。
李斯苦笑地着望着蒙恬,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不是吗?蒙恬劝:“先生对郑国已是仁至义尽,可以无愧于心。为先生计,愚以为无须冒此大险。”
第三节人所难
郑国:“郑某此案,本不是能救得了的。郑国命贱,固一死而已,倒是叫先生费心受累,郑国
激在心,恨无以为报。”